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时间:2022-06-01
根据《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 08-2017 2.14的规定,达到特种设备使用年限的特种设备要继续使用的,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产品标准的要求,经检验或者安全评估合格……方可继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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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继续使用的变更
总局领导好,
请问:在特种设备达到设计使用年限时,假如上份检验报告仍在检验有效期内,在其他资料齐全的情况下,是否还需要重新做检验才能办理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继续使用变更?能不能提交尚在有效期内的检验报告办理变更?(比如一台设备2012年4月投用,设计使用年限10年,应该在2022年4月达到设计使用年限,检验机构在2021年4月对该设备出具的定检报告下次检验有效期为2024年4月。在2022年5月办理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继续使用变更时,能否用有效期内的报告办理变更?还是说需要重新出具一份新的检验报告才能办理?)
留言日期:2022-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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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特种设备分包问题咨询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您好。因《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已被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并未有明确规定,所以想咨询了解一下原监督监察规定中“特种设备安装、维修保养、改造业务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转包或者分包”是否已被废止,即转包、分包特种设备安装、维修保养、改造业务是否合法,谢谢。
留言日期:2022-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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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时间:2022-06-01
特种设备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和维护保养)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
问
监督检查办法和监督检查规则的关系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办法已发布并将于7.1施行,但未提及监督检查规则是否作废,请问:这两个文件是同时执行吗?
留言日期:2022-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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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时间:2022-06-01
您好,《办法》将于7.1实施,在此之前《监督检查规则》并未废止,请您关注总局网站,相关内容将会在此更新。
问
关于团体标准的执行问题
总局领导,您好!近期,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和中国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促进会颁布了《在役聚乙烯燃气管道检验与评价》等团体标准,这些标准在安全技术规范中未做引用,那么,作为检验机构在检验工作中是否可以不执行这些团体标准?
留言日期:2022-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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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时间:2022-05-27
根据《标准化法》,团体标准由社会团体成员约定采用或者按照本团体的规定供社会自愿采用。
问
燃气气瓶电子识读标志应该获取到什么信息?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 23-2021气瓶安全技术规程1.8.1.2电子识读标志:...燃气气瓶...的制造单位,应当在出厂的气瓶上设置可追溯的永久性电子识读标志。...直接获取每只气瓶的产品信息数据。请问总局,获取的信息包括哪些内容?是否必须通过手机扫描获取到购买气瓶的充装企业的信息?
留言日期:2022-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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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时间:2022-05-27
至少包括:气瓶产品合格证、质量证明书、监督检验证书、气瓶钢印标识截图以及气瓶阀门制造单位、型式试验证书等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