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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动问答

挖机、铲车等土方机械属于特种作业吗
领导好,刚开始从事建筑行业,单位领导一直让收集挖机、铲车司机的特种作业证件,想了解一下,挖机、铲车等土方机械属于特种设别吗,安监局这边给颁发特种作业证件吗? 咨询时间: 2020-12-13
感谢您的留言。挖掘机、铲车操作不属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第30号令)规定的特种作业的范围,不用申请应急管理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建议您向市场监管部门咨询。回复单位: 安全执法和工贸监管局 回复时间: 2020-12-18
关于咨询非标行车、升降平台事宜
您好,本人想就行车、升降平台等事宜咨询一下,近来来企业内大量使用到行车、升降设备,按要求3吨以上行车,500公斤以上的升降平台作为特种设备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来日常监管,但是目前企业中还是有很多不在此标准内的设备在运行,本人特此想咨询一:3吨以下行车、500公斤以下升降平台、升降设备的使用,由哪个部门依据什么条款进行日常监管、执法?是否要区分有无地坑、有无什么通道等,还是不管什么,都是由那个部门监管日常使用?咨询二:很多行车都标注2.9吨来躲避监管,实际吊装能力不止3吨,简易升降平台也是,标注500公斤以下,实际运送能力大于500公斤,针对情况应该由哪个部门依据什么条款进行检查、检验、纠正、日常监管、执法?咨询三:目前企业内还有用到很多没有地坑,只是放在地面的普通的液压升降平台、电力驱动的平台、油葫芦类的平台。这一部分设备,由哪个部门依据什么条款进行日常监管、执法?咨询四:企业内还有很多油葫芦、电动的移动式的简易吊装工具,这部分由哪个部门依据什么条款进行检查、日常监管、执法?特此咨询,谢谢 留言日期:2020-12-16
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时间:2020-12-16 你咨询的内容较多,根据留言内容,答复如下: 1、特种设备依据《特种设备目录》实施监管。 2、具体产品的归类及相关要求,请你咨询相应标委会进行界定。 3、涉及行政相对人的违法判定及处罚问题,不宜采用公众留言的方式答复,请你们按照行政处罚的程序,组织研究处理意见。
关于注册安全工程师评聘问题
我是一名安全生产执法大队的干部,2011年,我通过考试取了注册安全工程资格证。现在我要聘中级职称时,县人社局要求我们注册才能聘中级职称。请问是否要注册了才能聘中级职称,有文件依据吗?如果不能聘,1类事业单位人员是否可以注册?否则我们永远都不能评职称了是吗 咨询时间: 2020-12-13
您好!《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第三十三条“专业技术人员取得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即视其具备工程师、助理工程师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第三十五条“本规定由应急管理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按分工负责解释。”有关职称事宜,详情请咨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回复单位: 人事司 回复时间: 2020-12-15
2007年考取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没有注册和继续教育,请问是否还可以注册使用?
你好! 我本人2007年考取注册安全工程师,一直放在家里没有注册也没有继续教育,请问到现在是否还可以注册使用? 咨询时间: 2020-12-14
您好!《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第十七条“申请注册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二)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 (三)受聘于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安全工程技术类岗位或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从事安全生产专业服务;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龄不超过70周岁。” 第十八条“……本规定施行前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在本规定施行之日起5年内由本人向注册初审机构提出。超过规定时间申请初始注册的,按逾期初始注册办理。”回复单位: 人事司 回复时间: 2020-12-15
双预防(工贸行业而且不到10人的小规模)省厅要求做一企一档一码就可以了,当地不行非叫做线上。
双预防四色图,企业必须有重大和较大风险么?这个不应该事根据企业实际么?企业按照LEC和风险矩阵计算出来没有重大和较大也的整么?异地执法非叫双预防4色全有。双预防真的非的这么编写么?还有特种设备必须为红色重大风险,叉车在小规模企业一共才不到10人。也的1级?如果事压力容器或压力管道吧1级和2级都可以商量。 这个异地检查各个地方标准都不一样导致现在企业也怨声载道。这个问题还请国家说明一下。我们按要求做 咨询时间: 2020-12-12
感谢您的留言。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科学评定安全风险等级,相关内容可以参见《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安委办〔2016〕11号)要求。回复单位: 安全执法和工贸监管局 回复时间: 2020-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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