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您的留言。目前尚未制定新版安全标准化实施指南。回复单位: 安全执法和工贸监管局 回复时间: 2021-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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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求新版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 建设实施指南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二〇一二年七月修订的《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 建设实施指南》,已经将近10年了,有没有修改更新,而且评审要素从原来的13个变成了现在的8个,我们非常需要新版的安全标准化实施指南,谢谢 咨询时间: 2021-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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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老起重机改造问题
领导好,我是检验机构的,现在遇到1台50t通用桥式起重机,制造日期约在1970年左右,目前申报改造,改造老的控制系统,根据总局最新文件,可以界定为改造,有2个问题请解惑,1.老起重机型号是SQ1-611714,吊具是吊钩,目前吊钩的通用桥式起重机型号都是QD,改造单位出的合格证是QD,没有改变品种,但是型号改变了,可以吗?2.目前的生产证书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改造单位(非原制造单位),资质是B级,桥门式200t以下,吨位上可以覆盖,但是改造需要相应的制造能力,需不需要提供能覆盖50t起重机的型式试验报告?留言日期:2021-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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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时间:2021-06-22
起重机械改造问题,请遵循以下原则和依据: 1、依据《市场监管总局特种设备局关于明确起重机械有关名词术语含义的通知》(特设局函[2020]47号)进行界定。 2、改造与型式试验无关,与监督检验有关。 3、改造后的起重机的型号问题,无明确规定。 4、改造的起重机,原制造单位和原产品铭牌不变,同时,应增加一个新的铭牌,注明改造单位、改造日期、许可证编号等信息。(改造单位必须持有制造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 5、改造变更,依据《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 08—2017)执行。 具体问题,请与当地市场监管局沟通处理。
问
特种设备一般事故的调查主体问题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 “发生一般事故,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问题:若特种设备一般事故发生在某县辖区,且该县属于省直管的县;那么该特设一般事故应由县市场局报省市局处理吗?留言日期:2021-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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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时间:2021-06-22
您好,感谢您的留言。《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七十二条已有明确规定,请依照法律规定执行。
问
《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和各省、自治区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8日。 请问总局何时出台该意见。留言日期:2021-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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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时间:2021-06-22
您好,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与支持。《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送审稿)》正在进行法制审查,具体时间请关注总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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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行业人员到普通行业进行高处作业需要持什么证件?
建筑施工行业人员到电厂开展锅炉检修等涉及高处作业的工作,需要持什么证件?还需要重新考取并取得安监总局30号令《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中的高处作业证吗?或者有什么其他要求? 咨询时间: 2021-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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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您的留言。按照《特种作业目录》规定,高处作业分为登高架设作业和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其中,登高架设作业主要包括:在高处从事脚手架和跨越架架设或拆除作业;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主要包括:建筑物内外装饰、清洁、装修,电力、电信等线路架设,高处管道架设,小型空调高处安装、维修,各种设备设施与户外广告设施的安装、检修、维护以及在高处从事建筑物、设备设施拆除作业。如您是专门或经常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及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需要按相关规定申请高处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回复单位: 安全执法和工贸监管局 回复时间: 2021-0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