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日期 :2022-01-14 13:40
内容回复:
1月14日中午电话反馈咨询人。根据《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危废贮存设施编号用“(第×-×号)”表示,第一个“×”指企业贮存设施总数,第二 个“×”指本设施顺序号。
因此,你公司危废贮存设施编号可用“第1-1号”,或者“第3-1号、3-2号、3-3号”表示。如你公司有两座危废库,每个危废库分为三个小单间,设施编号可用“第2-1号、2-2号”,或者“第6-1、6-2、……、6-6号”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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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咨询危废仓库编号的事情
尊敬的厅领导: 我司为制药企业(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271以及化学药品制剂制造271),《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中贮存设施警示标志牌规定:贮存设施编号用“(第×-×号)”表示,第一个“×”指企业贮存设施总数,第二 个“×”指本设施顺序号。 我司现仅有一座180m2危废仓库,此危废仓库采用混凝土墙隔开,分为三个小单间(每个单间60 m2),每个单间均设置独立卷帘门,放置不同种类的危险废物,请问:1、按照苏环办{2019}327号的规定,我们危废库单间的编号应该如何执行,是均写成第1-1号,还是写成第1-1号、第1-2号、第1-3号,还是写成第3-1号、3-2号、3-3号?2、如果厂区内有两座危废库(位于厂区不同位置),同样每个危废库分为三个小单间,每个单间均设置独立卷帘门,采用混凝土墙隔开,放置不同种类的危险废物,应该如何编号?烦请在网站上回复,谢谢。
提交时间: 2022-01-13 09:16:06
答
问
标题 :企业自行监测委托第三方资质咨询
委托第三方环境检测机构开展环境检测,除了第三方公司具备CMA资格,对于人员资质,是否必须要取得《江苏省社会环境检测机构技术人员上岗考核合格证书》?
提交时间: 2022-01-06 14:50:25
答
回复日期: 2022-01-10 17:29
内容回复: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环境检测人员需要获得公司出具的自认定考核通过材料,证明自身具备相应检测能力,方能开展检查工作,并不是一定得取得《江苏省社会环境检测机构技术人员上岗考核合格证书》后才能开展检测工作。
问
沉积物PH分析方法
沉积物pH的测定 暂时可以参照哪个方法分析
提交时间: 2022-01-05 16:27:46
答
回复日期 :2022-01-10 16:42
内容回复:
目前我国沉积物质量标准和排放标准方面,有《海洋沉积物质量》(GB 18668-2002)标准,其中无pH控制指标。监测方法方面,暂无沉积物pH监测分析方法。
《水质采样技术指导》(HJ494-2009)中4.4章节规定了河流沉积物的采样方法。《近岸海域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第四部分近岸海域沉积物监测》(HJ 442.4-2020)规定了海洋沉积物的采样方法,可按照规定执行。
沉积物中pH的分析方法,在没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情况下,可采用国际标准、国外标准,或者参考公认权威的监测分析方法,使用前应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有效的验证或确认。获得相应资质后方能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报告结果。
问
地下水采样问题
地下水采样主要依据《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 164-2020执行,6.3.5 样品采集a )地下水样品一般要采集清澈的水样。如水样浑浊时应进一步洗井,保证监测井出水水清净6.3.3 洗井浊度≤10NTU或浊度连续三次测定变化在±10%以内、电导率连续三次测定变化在±10%以内、pH 连续三次测定变化在±0.1 以内;或洗井水量为井水体积的3~5倍时,可结束洗井。新打的井往往很难洗到水质清澈,是否需要在现场进行澄清或者取上清液
提交时间: 2022-01-05 16:47:52
答
回复日期 :2022-01-10 14:03
内容回复:
根据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 164-2020)要求,采样前需先洗井。在现场使用便携式水质测定仪对出水进行测定,浊度小于或等于10 NTU时或者当浊度连续三次测定的变化在±10%以内、电导率连续三次测定的变化在±10%以内、pH连续三次测定的变化在±0.1以内;或洗井抽出水量在井内水体积的3~5 倍时,可结束洗井。地下水样品一般要采集清澈的水样。因此如水样浑浊时应进一步洗井,保证监测井出水水清砂净。
问
江苏省是否所有农药制造企业均要求污水排口上总磷在线设备?
您好:我司是一家农药制造企业,不涉及含磷农药,生产原辅料也不涉及磷。《HJ862 -2017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农药制造行业》中规定:农药制造行业的排污企业对污水排放口总磷需每季度开展手工监测。《HJ987-2018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农药制造行业》中规定:农药制造行业的排污企业对污水排放口总磷需每月开展手工监测。同时对水环境质量中总磷实施总量控制区域的重点排污单位,污水排口总磷须采用自动监测。生态环境部排污许可证平台规定:水环境质量总磷实施总量控制区域指的是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国发〔2016〕65号)及生态环境部相关文件规定确定的需要对总磷进行总量控制的区域。据此可知江苏省是不属于生态环境部规定的总磷控制区域的。但行业内的专家说江苏省自己将江苏省列入了总磷控制区域,因此是不是可以理解为:只要是江苏省的水重点排污单位,无论含不含磷都必须安装废水总磷在线?我司因为原辅材料均不含磷,也不涉及含磷农药等,但因为属于农药行业,被市主管部门列入属于水重点排污单位。特请示贵厅:像我们这种企业,有没有必要上废水总磷在线啊。
提交时间: 2022-01-04 20:53:52
答
回复日期: 2022-01-06 16:40
内容回复:
您好!您提出的问题已收悉。
非常感谢您对我省生态环境管理要求的关注。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1、水重点排污单位是否需要安装废水总磷在线监测设备,需要根据排污许可证以及行业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要求执行,并非所有水重点排污单位都需要安装废水总磷在线监测设备。
2、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农药制造行业》(HJ 987-2018)中“含磷化学农药制造排污单位及水环境质量中总磷实施总量控制区域的重点排污单位,总磷须采用自动监测”,如果您单位确定不含磷则无须安装总磷在线监测设备。
以上答复希望能解答您的疑惑!
再次感谢您对我省生态环境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您也可以电话联系我们:025-585275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