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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动问答

《安全生产法》中法律责任部分罚款的”以上“”以下“包含本数吗?
您好,请问《安全生产法》中法律责任部分罚款的”以上“”以下“包含本数吗? 咨询时间: 2021-06-11
法律法规规章已有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如果没有规定,按照以下规定执行:《立法技术规范》(试行)(一)规定:24.规范年龄、期限、尺度、重量等数量关系,涉及以上、以下、以内、不满、超过的规定时,“以上、以下、以内”均含本数,“不满、超过”均不含本数。回复单位: 政策法规司 回复时间: 2021-07-21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职责中的“组织”具体定义是怎样的?
相当部分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根本就组织不了员工,因为员工受班组长或类似于班组长等管理人员的制约,如果主要负责人不进行干预,安全管理人员就无法对员工实施组织,“组织”也就无从谈起。个人觉着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职责中的“组织”不应该是安全管理人员的,应该是主要负责人和员工的直线管理者的。 请问,《安全生产法》中规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职责中的“组织”具体定义是怎样的? 咨询时间: 2021-06-11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二条中具体规定了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职责:(一)组织或者参与拟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二)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三)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回复单位: 政策法规司 回复时间: 2021-07-21
“事故隐患”是个错词,请改用“安全隐患”
在应急管理部很多法规文件中经常出现“事故隐患”一词,其实“事故隐患”是个错词。“事故隐患”不是偏正词组,属于新生词,但是新生词也不能随便发明使用。无论从语法、逻辑、常理、习惯或国际通用化等方面考虑,或从导致事故发生的因素和条件等方面推导,使用安全隐患这个词才是合适的。详见《现代职业安全》2008年第05期赵承河撰文“安全隐患≠事故隐患”以及我著的《有机合成安全学》硕博研究生标准学分教材。 咨询时间: 2021-06-11
留言已收到,感谢对应急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回复单位: 政策法规司 回复时间: 2021-07-21
新项目
请问新版安全生产法中新建资源和配套类的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可以不在化工园区内集中建设。 咨询时间: 2021-06-13
请您关注安全生产法释义的权威解释。回复单位: 政策法规司 回复时间: 2021-07-21
部分安全类法规的适用范围?
安全类法律法规如:《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培训规定》、《建筑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办法》等大多都是适用于生产经营单位,请问专门从事科研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没有生产和经营活动适用么? 咨询时间: 2021-06-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法。《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六十八条规定,本办法所称的生产经营单位,是指合法和非法从事生产或者经营活动的基本单元,包括企业法人、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的合伙组织、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等生产经营主体。回复单位: 政策法规司 回复时间: 2021-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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