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第十九条 特别重大事故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分别由事故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可以直接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也可以授权或者委托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县级人民政府也可以委托事故发生单位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第二十九条 事故调查组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60日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特殊情况下,经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批准,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的期限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60日。第三十四条 事故处理的情况由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有关部门、机构向社会公布,依法应当保密的除外。回复单位: 调查评估和统计司 回复时间: 2021-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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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应急管理局是否拥有一般安全生产事故组织调查的权利
泾阳县管网县应急管理局主要职责http:www.snjgyang.gov.cngkbmzn79875.htm第十三依法组织指导全县范围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迫究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一般事故由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县应急管理局是否拥有事故组织调查的权利 咨询时间: 2021-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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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值班的执行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第十四条,如何理解应急值班?管道企业机关设置调度中心专人24小时值班值守,企业下设多个管理处,管理处负责管理所辖管道和场站,基层场站设置专人24小时值班值守,管理处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管理处机关不设置在生产现场,机关是否还需设置专门值班室24小时值班?安排人员24小时携带值班电话,晚间带机回家应急,是否可以? 咨询时间: 2021-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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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第十四条相关规定,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值班制度,配备应急值班人员。管理处机关虽然不在生产现场,但是在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时能够起到总体组织调度作用,能够快速组织救援力量,统筹调度资源开展先期处置,及时向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事故险情等。因此按照法条相关规定及立法本意,管理处机关需要实行24小时应急值班。回复单位: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 回复时间: 2021-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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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向政府部门报送的应急演练及队伍建设情况具体包括那些内容?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第八条和第十二条规定一些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本单位的生产安全应急救援预案演练情况和应急队伍建设情况报送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请问具体需要报送哪些内容?应当向哪些部门报送? 另外,第十二条要求将应急队伍建设情况向社会公布,哪些公布方式符合要求,应当公布哪些内容? 咨询时间: 2021-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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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救援预案演练情况具体报送内容请咨询生产经营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送部门为对企业所属行业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相关部门。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第十二条对应急救援队伍建立情况的报送内容、时限、程序和方式等具体事项未作出明确规定。救援队伍建立情况的报送内容及向社会公布内容等具体事宜由各地有关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做出规定。回复单位: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 回复时间: 2021-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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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全法中关于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的含义
新安全法第36条明确要求:餐饮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燃气的,应当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并保障其正常使用。请问此处的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是否包含紧急切断阀,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是否只安装可燃气体报警器和控制箱即可,是否需要安装紧急切断阀并与其联锁? 咨询时间: 2021-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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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关于《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规定,餐饮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燃气的,应当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回复单位: 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司 回复时间: 2021-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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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作业目录
t关于征求《特种作业目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已于2020年8月25日发布,现在已经1年度多了,现在特种作业目录到底按照哪个执行的,没有正式的特种作业目录。修改中提到高压电工可以从事低压电工作业,现在按照这个标准执行了吗? 咨询时间: 2021-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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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您的留言。《特种作业目录(征求意见稿)》尚未正式实施,请继续按现行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0号)规定的特种作业的范围执行。回复单位: 安全执法和工贸监管局 回复时间: 2021-0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