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根据《表面涂装(汽车零部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966-2021),仅适用于涂料产品使用的排放控制要求,明示为胶粘剂产品的喷涂等工序不执行本标准。
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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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电子元器件三防漆VOCs执行排放标准问题
企业生产汽车域控制器,备案归类为汽车零部件行业,其中,组装用的核心电子元器件自行生产,工艺为PCB线路板-锡膏印刷-贴片-回流焊-检测-选择焊-涂UV三防漆-固化-组装,其中的喷涂工序使用电子元器件三防漆,产生挥发性有机物。问题1:喷涂工序VOCs是否执行《表面涂装(汽车零部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966-2021)标准?问题2:电子元器件三防漆无电子专用涂料有害限值含量标准,对应《车辆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 24409-2020)是否合适?问题3:如果是家具组装企业,同样自行生产电子元器件,有三防漆喷涂工艺,是否应跟随主行业执行《表面涂装(家具制造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2-2016 ) 2024-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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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竣工环保三同时验收监测
建设项目竣工环保三同时验收监测时,项目属于厂中厂,是否需要进行噪声监测
提交时间:2024-04-02 14:43:53
答
回复日期: 2024-04-07 20:05
内容回复:
您好,该项目开展竣工环保三同时验收监测时,需要开展噪声监测。
问
关于余热锅炉是否属于小锅炉的咨询
我县有一家造纸企业,现拟上造纸固废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解决生产过程中造纸废渣(废塑料等)处置问题,通过“立式旋转热解气化焚烧+余热产蒸汽+烟气净化超低排放”方式处理造纸固废,同时将副产蒸汽(25吨/小时)通过余热锅炉进行自用。但因“在集中供热范围内,禁止新建小锅炉”的要求,企业还存有疑虑。现咨询一下,该拟建项目中的余热锅炉是否属于禁止新建的“小锅炉”?2024-04-02
答
您好,余热锅炉通过回收废气、烟气中的余热生产热水或蒸汽,不属于禁止新建的“小锅炉”。
问
关于LDAR检测相关咨询
一、储罐紧急排放人孔是否需要开展LDAR检测。1.环办【2015】104号附件《石化企业泄漏与修复工作指南》、《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泄漏检测与修复技术指南HJ1230 2021》文件对密封点的描述中有涉及均描述为:泄压设备(安全阀)2.《江苏省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实施技术指南》、《设备泄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技术规范》(DB32/T 310007-2021)、《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标准 GB37822-2019》描述泄压设备、泄压装置。咨询:紧急排放人孔属于泄压装置,但不属于安全阀;企业开展LDAR检测是否需要检测紧急排放人孔。二、如紧急排放人孔开展检测,执行标准咨询。《设备泄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技术规范》(DB32/T 310007-2021)对不同介质有分2000和500的标准;《江苏省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实施技术指南》对泵、搅拌机以外均管控500。企业如需检测紧急排放人孔(储罐常压时),该执行哪个标准。2024-04-03
答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根据《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 4041—2021)“4.2.2” 要求,设备与管线组件(LDAR)VOCs泄漏控制要求应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的规定。
按GB 37822 “8.1 管控范围"的规定,储罐紧急排放人孔属于LDAR检测范畴,应按要求开展LDAR检测。
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问
关于CEMS验收的问题
按要求安装的VOCs在线监测系统已经自主验收并备案(2021年),HJ1286-2023发布后,按要求增设了氧气CMS检测含氧量。是否需要重新验收在线系统并重新备案?如果需要重新验收、备案,是按照HJ1286-2023对所有的参数及非甲烷总烃都重新验收还是只验收新增的氧气CMS?
提交时间:2024-03-27 16:58:58
答
回复日期 2024-04-01 11:35
内容回复 :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非常感谢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注。根据您的咨询,经研究,答复如下:
《江苏省污染源自动监测监控管理办法(2022 年修订)》第十四条规定,自动监测设备或者设备核心部件更换、采样位置或者主要设备安装位置等发生重大变化的,排污单位应重新组织验收,并报所在地设区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
贵司增设了氧气CMS装置,属于自动监测设备发生重大变化,需要对自动监测设备整体重新组织验收,并报所在地设区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
希望以上回答对您的工作有所帮助,如果还有其他问题,您可以电话联系我们:025-585275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