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时间:2020-10-09
定期检验根据《锅炉定期检验规则》1.3.1执行,监督检验严格按照锅炉监检规则要求执行。
互动问答Interactive Q&A

互动问答
问
电站锅炉改造和定期检验
总局领导,您好,目前本地某个电站锅炉处于本体改造过程中,但是其定期检验到期,我想咨询下:
1、由于电站锅炉本体的改造方案涉及换热器和蒸发器的改造,需要进行耐压试验,而《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和《锅炉监督检验规程》中改造监督检验并没有对下次内部检验日期做出相应的规定,此次改造监督检验可否参照《锅炉定期检验规则》中1.3.1(2)首次内部检验在锅炉投入运行后一年进行,成套装置中的锅炉和电站锅炉可以结合第一次检修进行的规定,确定电站锅炉下次内部检验在改造监督检验后投入运行后一年进行,或者改造监督检验后结合第一次检修进行?
2、此次电站锅炉做了整套启动调试报告和整套启动试运行阶段锅炉的相关签收签证,此次改造监督检验可否参照《锅炉定期检验规则》中1.3.1(1)外部检验,每年进行一次的规定,确定电站锅炉下次外部检验在改造监督检验后一年后进行?留言日期:2020-09-26
答
问
锅炉部件问题咨询
总局专家好!
有两个问题咨询:1、按TSG 07-2019规定,锅炉部件是否需要制造许可?分级别吗?2、锅炉部件需要出厂监督检验并出具监检证书吗?谢谢!留言日期:2020-09-27
答
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时间:2020-10-09
1.需要。详见《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目录》注二。2.需要。详见《锅炉监督检验规则》
问
国市监特设【2018】227号关于四.2的提问
总局领导,您好!
关于国市监特设【2018】227号中四.2中规定对国家明令淘汰的锅炉、禁止新建的锅炉以及未提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的锅炉,特种设备检验机构不予实施安装监督检验。锅炉及其系统安装完毕后,企业应当向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测试报告(锅炉大气污染物初始排放已经达到有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且制造单位保证后续生产的锅炉与测试产品完全一致的,可以只提供锅炉产品测试报告)或者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网的自动监测数据(含检定或校准证书)。测试报告或自动监测数据应当符合有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不满足要求的,监督检验机构不得出具结论为合格的锅炉安装监督检验报告。
因为目前总局已明确电站锅炉暂不需要能效测试,我想咨询下关于国市监特设【2018】227号中四.2中规定是否适用于电站锅炉,在安装监督检验要提供符合有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的测试报告或自动监测数据?留言日期:2020-09-28
答
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时间:2020-10-09
需要
问
对于起重机械有关名词术语含义的理解疑问
总局领导:
在《市场监管总局特种设备局关于 明确起重机械有关名词术语含义的通知( 特设局函〔2020〕47号)》通知中改造的含义:是指改变原有主要受力结构件的结构形式、主要机构形式、主参数的活动。含义说的非常明确,但是,对于“受力结构件的结构形式”、“主要机构形式”却没有做释义。
(1)看到有同行人问:跨度改变算不算结构形式改变,总局没有给出明确答复,有的人觉得不算,因为觉得只是跨度长短变化,结构形式没变,也有的人觉得算,因为,主梁尺寸变了;
(2)主要机构:是指起升机构、变幅机构。疑问:起升机构由卷筒更换成电动葫芦,能理解为起升机构形式变化,如果只是更换卷筒的规格,例如更换不同大小或者长短的卷筒以及对应的钢丝绳,算不算改变起升机构的形式?
请总局领导给出明确的指导释义,特别是如何理解“结构形式”、“机构形式”?最好是能举出代表性的例子等说明。谢谢领导!这对于全国的一线检验、监察、生产单位都有指导意义。留言日期:2020-09-29
答
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时间:2020-09-30
起重机械的跨度属于技术参数,与结构形式无关。
问
电动链条葫芦是特种设备吗
电动链条葫芦是特种设备吗 留言日期:2020-09-29
答
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时间:2020-09-30
请对照《特种设备目录》自行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