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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省车辆在江苏如何备案
请写明信件有关事件、地点、事实,字数不要超过1000字 提交时间: 2018-10-25 09:23:54
回复日期: 2018-10-25 14:38 内容回复: 您好,您所咨询的问题非环保部门职能。
关于rtu焚烧炉焚烧废气时,监测的污染物因子折算问题
现场工况:企业进行环保整改,将生产车间厂房内的废气和罐区收集的废气通过引风机抽到rtu焚烧。此公司属于农药行业,因原来废气里含有大量氧气,氧含量在燃烧后任然在20.5%左右。so2,Nox,co折算数值很大,这种情况是否需要折算这些因子,折算的参考标准是什么?_?排放的参考标准是什么?_?或者还有哪些物质需要进行折算?折算的标准和参考依据是什么?谢谢。 提交时间: 2018-07-31 17:32:11
回复日期: 2018-08-16 14:42 内容回复: 农药行业污染排放情况较复杂,不能一概而论,具体情况要看企业是否履行环评及审批环保手续,具体标准需咨询环评报告编制单位及审批部门。
环评重大变动咨询
[关于加强建设项目重大变动环评管理的通知] 苏环办﹝2015﹞256号中将“原有生产装置规模增加30%及以上,导致新增污染因子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定义为重大变动,请教如何理解这条规定,特别是如何判定污染物排放量增加,是按环评批复污染物总量对比判定吗? 提交时间: 2018-07-25 14:33:25
回复日期: 2018-08-16 09:07 内容回复: 您好,判定是否新增污染因子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均依据环评批复或者经批复的报告书中该项目整体的污染因子和污染物排放量作为参照。
登记表咨询
您好,在环评登记表系统注册后,忘记密码了,现通过手机和邮箱都无法找回,技术电话400835642也打不通。请问我现在应该通过什么途径来找回密码呢? 提交时间: 2018-07-27 10:00:32
回复日期: 2018-08-14 16:16 内容回复: 环评登记表备案系统是由生态环境部统一开发、维护,具体问题请咨询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联系电话01084915254
建设项目环保验收时限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第十二条要求:验收期限一般不超过3个月,需要整改的可适当延期,但最长不超过12个月,“验收期限是指自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之日起至建设单位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之日止的时间”请问:这个“建设单位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之日”是指公开自主验收的竣工验收报告吗?现在有个项目是2017年9月份开始调试,期间因固废合同和固废暂存区整改等问题,一直到2018年9月3日通过自主验收,并在9月13日进行竣工环境保护网上公示;9月底送区环保局申请固噪验收,他们说我们验收超12个月了,不接收申请材料,符合文件要求吗?企业该怎么处理呢? 提交时间: 2018-09-30 14:24:56
回复日期: 2018-10-18 09:15 内容回复: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具体内容可以在互联网搜索到,下同)规定,验收期限是指项目环保设施竣工之日起至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之日止的时间,验收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如果超过验收期限而项目仍在运行,则属于未经环保验收违法运行,环保部门将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进行处罚。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违法项目责任追究的通知》(环办函[2015]389号)规定,对于环评违法项目,必须处罚到位,未处罚到位或整改到位的,环保部门一律不予受理其环保验收申请。因此当地环保部门是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处理的。作为企业,应当及时向当地环保部门说明未按时完成验收的情况说明,当地环保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责令尽快完成噪声固废验收。之后,环保部门按照文件要求可以受理验收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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