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时间:2022-11-08
回复:包含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的撬装式承压设备系统或机械设备系统,应按《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关于《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21-2016)的实施意见》(质检特函〔2016〕46号)相关要求执行,具体可参阅《压力管道监督检验规则》(TSG D7006-2020)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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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撬装设备监检问题
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想问一下,撬装设备中有压力容器和管道,其中压力容器为外购,已通过容器制造单位所在地的制造监检,那么工厂内对压力容器和管道组撬后,是否还需要按TSG D7006对整橇进行制造监检。
留言日期:2022-11-07
答
问
进口阀门型式试验
我单位现进口一台原产地为德国的高压阀门?是否需要在国内取得型式试验证书?如需取得应由谁提出检验?由那里进行检验?
留言日期:2022-10-28
答
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时间:2022-11-04
回复:满足《特种设备目录》中压力管道定义范围的金属阀门都应按相应安全技术规范和规范性文件要求进行型式试验。由制造单位向具有相应资质的型式试验机构申请。
问
整体机组注册登记问
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关于《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21-2016)的实施意见(质检特函〔2016〕46号)“设备系统”使用管理中《“设备系统”由使用单位直接申请办理使用登记(简单压力容器和本规程1.4范围内的压力容器除外),不需要办理压力容器或压力管道安装告知和安装监检。》
使用单位直接办理使用登记证,
其中:1.整个设备撬装系统包含多个压力容器组件,是每个压力容器单独注册使用登记还是整个撬装作为一个整体进行取证?望总局领导给与确认!如果作为整体如何进行取证,里面信息如何填写?
留言日期:2022-10-28
答
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时间:2022-11-04
回复:《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关于《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21-2016)的实施意见》(质检特函〔2016〕46号)第二款第(六)条2.(4)已明确相关要求。办理使用登记请咨询属地使用登记机关。
问
压力容器受压元件、部件的出厂资料
总局领导好!
关于TSG 21-2016《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第4.1.5.2封头加工单位向订购单位(压力容器制造单位)提供封头合格证,但封头合格证是否还给压力容器使用单位提供?
期盼回复!谢谢
留言日期:2022-10-28
答
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时间:2022-11-04
回复:请按《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21-2016)4.1.5.2相关要求执行。
问
整体机组注册登记问题
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关于《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21-2016)的实施意见(质检特函〔2016〕46号)“设备系统”使用管理中《“设备系统”由使用单位直接申请办理使用登记(简单压力容器和本规程1.4范围内的压力容器除外),不需要办理压力容器或压力管道安装告知和安装监检。》
使用单位直接办理使用登记证,
其中:1.整个设备撬装系统包含多个压力容器组件,是每个压力容器单独注册使用登记还是整个撬装作为一个整体进行取证?望总局领导给与确认!如果作为整体如何进行取证,里面信息如何填写?
留言日期:2022-10-28
答
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时间:2022-11-04
回复:《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关于《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21-2016)的实施意见》(质检特函〔2016〕46号)第二款第(六)条2.(4)已明确相关要求。办理使用登记请咨询属地使用登记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