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时间:2023-03-30
您好,问题的核心在于如何理解“旅游观光运营服务”,“旅游观光”指车辆的用途,“运营服务”指使用单位以车辆作为经营工具,对观光车辆而言,当前经营的新模式、新业态多种多样,具体的表现形式不一定是乘车直接收费或售票,而应当注重车辆是否直接为旅游观光者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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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工厂厂区内的非公路旅游观光车是否纳入特种设备监管?
尊敬的总局特设局领导:
在日常监管中,经常发现大型的工厂厂区内存在非公路旅游观光车,1.非公路旅游观光车按照《特种设备目录》是特种设备;2.厂区是《场规》“三区”的界定范围,按照总局特设局,2020-06-04给bluesauce提出的《关于工厂厂区内使用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辆属不属于特种设备监管范围的问题》的回复答案,需要纳入特种设备监管。现在此基础上,咨询以下2个问题:
问题1:但按照《场规》(TSG81-2022)1.2.3中定义,“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指......用于旅游观光运营服务的...”强调“运营服务”,工厂内观光车自用或用于接待,朴素理解不属于“运营服务”,不符合观光车名词定义,是否不应纳入特种设备监管?
问题2:“运营服务”朴素理解是指“收费服务”,但如在景区等“三区”内的面向公众服务的观光车乘坐不收费,只作为招揽人气的一种附加免费服务,请问算“运营服务”吗?
以上问题,请总局领导拨冗答复,谢谢。
留言日期:2023-03-23
答
问
关于厂区内使用叉车转运高温熔融金属是否符合要求
请问厂区内使用叉车叉铝水包,转运高温熔融金属(高温铝液)是否符合要求,如果符合,是否有相关规范可以参考进行安全风险评估?比如叉车的要求?铝水包的要求?或者作业过程的要求?
留言日期:2023-03-24
答
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时间:2023-03-30
您好,叉车的用途和使用环境多种多样,法律法规及安全技术规范未逐一作具体规定,使用单位作为承担特种设备使用安全责任的主体,应当按照《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 08—2017)、《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规程》(TSG 81—2022)确定的原则,根据用途、使用环境选择适合使用条件要求的叉车,并负责该叉车的使用安全管理。
问
越野叉车是否纳入特种设备目录监管
在工厂厂区使用的名为“越野叉车”的自行式车辆,有门架、货叉,部分叉车的门架通过伸缩臂连接,结构类似于GB/T 6104.1-2018《工业车辆 术语和分类 第1部分:工业车辆类型》列举的3.7越野叉车和3.21越野型伸缩臂式叉车;GB 10827.1-2014《工业车辆 安全要求和验证 第1部分:自行式工业车辆》将平衡重式越野叉车与平衡重式叉车并列为两个品种;TSG 81-2022《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规程》1.2.2 定义的叉车只包括平衡重式叉车,不包括越野叉车。
现请示,该类有门架、货叉的自行式越野叉车,在工厂厂区使用时,是否属于TSG 81-2022规定的叉车?是否纳入特种设备目录监管?
留言日期:2023-03-24
答
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时间:2023-03-30
留言中提到的GB/T 6104.1—2018标准,在对车辆命名时并非使用单一维度,而是通过作业方式、动力源、控制方式、起升高度、运行方式等命名,其中不同车辆的概念相互重叠,不能简单地与场车规程中的概念一一对应,因此,标准仅能作为参考,车辆是否纳入特种设备监管,根本上还是应当按《特种设备目录》《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规程》(TSG 81—2022)第1.2条进行界定。
问
请教关于观光车辆“用于旅游观光运营服务”问题
在TSG81-2022《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规程》中,第1.2.3中对观光车辆的定义中有“用于旅游观光运营服务”的要求,请问对“旅游观光运营服务”如何理解?按照 TSG08-2017《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 ,“运营服务是指将特种设备作为经营工具”,那么是否只有有偿服务(需要单独购票或者在门票中已包含观光车票)的观光车辆才算“用于旅游观光运营服务”,才属于监管范围?工厂厂区、游乐场所和旅游景区内为公众提供服务的免费观光车辆以及内部工作人员自用的观光车辆是否属于监管范围?
留言日期:2023-03-24
答
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时间:2023-03-30
您好,“旅游观光运营服务”中的“旅游观光”指车辆的用途,“运营服务”指使用单位以车辆作为经营工具,对观光车辆而言,当前经营的新模式、新业态多种多样,具体的表现形式不一定是乘车直接收费或售票,而应当注重车辆是否直接为旅游观光者提供服务。
问
农场是否属于“三区”范围
尊敬的总局领导:
农场按TSG 81-2022中“三区”的定义,是否符合。在农场里使用的叉车是否应纳入监管。希望总局领导给予明确的回复。
留言日期:2023-03-27
答
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时间:2023-03-30
您好,对于某一具体的场所、区域,由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按《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规程》(TSG 81—2022)第1.2.1条确定的原则进行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