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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动问答

关于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资料要求相关问题
关于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大纲相关要求:第一:考取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需要企业聘用盖公章或者居住证,但是目前企业招聘新员工首先得需要看他的证书不会先聘用在盖公章,这样的员工该如何考取证件找到工作?第二:居住证公安要求居住登记满6个月才能申请居住证,那这样新来此城市的人员也不能进行考证那盖如何就业生存下去。能否使用流动人口登记表(只要在此城市居住就会登记,当地派出所可开具相关的流动人口登记信息盖公安派出所公章进行考证业务吗?) 第三:某些人员为了找到工作想学习相关特种设备工种然后进行考证,那他们学习培训后没有企业公章和刚来此城市无法办理居住证该如何考取该证书。请各位领导考虑考核大纲内一些条文是否是对老百姓的办事设置相应门槛,谢谢。 留言日期:2023-04-06
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时间:2023-04-12 公开回复:您好,感谢您的留言。根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第十五条规定,申请人应当向工作所在地或者户籍(户口或者居住证)所在地的发证机关申请。其中初取证时工作单位指的是辖区内与申请人建立劳动关系的合法市场主体即可。
北京基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是否可靠
1、请问由“建设工程机械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网站http://www.gdscm.org.cn/)签发的叉车证是否真实有效。 2、请问由“北京基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网站https://www.jjrc.org.cn/)签发的电工证是否真实有效,符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特种作业人员的要求? 留言日期:2023-04-07
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时间:2023-04-12 公开回复:您好,感谢您的留言。根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由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分级负责,具体发证机关及发证项目由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确定并公布。您也可以登录“全国特种设备公示信息查询平台”核实《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左手大拇指自关节以上部位缺失能否报考叉车?
领导好!申请人经医院体检,左手大拇指自关节以上部位缺失,其他肢体正常,躯干和颈部无运动功能障碍,申请人自诉手指很灵活,不影响日常操作。根据作业人员考规及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作业人员考试大纲的要求:申请人需四肢健全。请问左手拇指部分缺失这种情况能否报考叉车证? 留言日期:2023-04-07
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时间:2023-04-12 您好,感谢您的留言。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附录M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作业人员考试大纲规定申请人应四肢健全,身体无运动功能障碍。
进口叉车首次检验
总局领导您好,我想咨询一下进口叉车首次检验的问题,如下: 某单位买了一天国外厂家2016年生产的前移式叉车,其合格证数据表等资料都为中文版(貌似是该厂家在我国境内的销售公司所出),无英文原版。请问,进口叉车的出厂资料必须由原厂出具吗?(TSG81-2022 3.4项规定——相关资料文件应为中文形式) 其型式试验证书的出具时间在2017年以前,市监特设发[2022]87号 规定——旧版规程出具的型式证书可继续使用至2023.12.1。请问,2017年以前出具的型式证书现在可否使用? 留言日期:2023-04-12
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时间:2023-04-12 您好,场车的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包括出厂检验报告和产品合格证),必须由车辆的生产单位出具。型式试验证书和产品合格证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型式试验证书由型式试验机构出具,按照旧版规程出具的型式证书可继续使用至2023年12月 1日。
关于特种设备使用
领导好! 近日,相关职能部门带专家对我司检查过程中提出“叉车等特种设备未张贴特种设备登记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取得特种设备登记证,并张贴登记标志于显著位置;根据TSG08-2017,特种设备登记标志与检测检验标志合二为一,统一为特种设备使用标志。请问我部在张贴使用标志的情况下,是否需要张贴特种设登记证?有何法规依据? 留言日期:2023-04-04
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时间:2023-04-11 您好,涉及行政相对人的违法判定及处罚问题,不宜采用公众留言的方式答复,具体问题请与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沟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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