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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动问答

汽车整车厂安装的车用气瓶安装监检
针对贵局下发《TSG 23-2021 气瓶安全技术规程》第6.1.2条规定的“由汽车整车厂自行安装,并且出具了安装质量证明书的车用气瓶以及叉车上用作盛装燃料的气瓶的安装,不需要进行安装监检。”,是否包含汽车生产名称(总公司)与气瓶安装单位名称(总公司下属子公司)不一致的情形(即车辆生产单位名称与气瓶安装单位名称不一致,但存在隶属关系)? 留言日期:2023-04-12
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时间:2023-04-18 回复:不包含。
特种设备制造许可问题
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领导们好!昨天我向贵局领导咨询了如下问题“企业自行购买电动起重葫芦和工字钢梁组装成起重设备,起重量5吨,提升高度6米,工字钢梁固定在珩架立柱上,电动葫芦可以顺工字钢梁进行运动。请问该起重设备属于特种设备吗?” 得到贵局领导如下回复: 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时间:2023-04-13 根据你的描述,该设备归于电动单梁起重机,属于特种设备监管范围,必须依法实施监管。 该企业是乙方安装施工单位,该起重设备即装交付甲方客户使用,请问企业这种组装行为是否属于应当取得特种设备设计、生产制造行为?该企业组装的类似电动单梁起重机有多台,起重量从1吨到6吨不等,请问属于监管范围的电动单梁起重机范围是如何划定的? 万分感谢总局领导对我的回复。 留言日期:2023-04-14
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时间:2023-04-18 依照2014年发布的《特种设备目录》实施监管,目录内的起重机械,制造、安装等必须取得许可证,并依法实施告知、检验、使用登记等。
起重机使用注册登记产权单位
我公司生产的的高铁施工设备(架桥机或门式起重机)按照起重机规格要求回头设备产权所在地办理使用注册登记证。 1.先我公司产权单位(A)在某地施工,设备租赁给使用单位B,这种情况下回头产权所在地办理使用注册登记证,使用单位写产权单位A还是使用单位B? 2.因为改设备为高铁施工设备,需要经常更换使用地点和使用单位(B、C、D、E等),这种情况下使用注册登记证写使用单位(B、C、D、E等),是不是每更换一次使用地点和使用单位就得回到产权所在地重新办理一次使用注册登记证啊? 留言日期:2023-04-14
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时间:2023-04-18 严格按照《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 08—2017)规定执行。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办理
起重机械异地使用,在哪里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是在产权所在地办理,还是使用所在地办理 留言日期:2023-04-14
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时间:2023-04-18 请你查看《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 08—2017)。
用于国道桥梁建设的塔式起重机
有一台塔式起重机用于G106国道淮阳刘楼至项城李庄段改建工程与漯阜铁路交叉口的的桥梁建设工程(在桥梁建设工地现场使用),该设备是否属于市政工程工地使用的设备? 留言日期:2023-04-14
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时间:2023-04-18 请依据 《关于2006年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中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范围有关问题复函》(安委办函[2006]45号)进行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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