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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动问答

阻火器制造监督检验或者型式试验
已经取得阻火器特种设备生产许可(有效期为2020年至2024),及2021年2月取得型式试验报告。现2023年生产的阻火器产品(阻火器有焊缝)是否需要制造监督检验或者再做型式试验? 留言日期:2023-07-25
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时间:2023-07-28 阻火器应进行型式试验,原有型式试验证书有效期应为四年。相关要求请查阅《压力管道元件型式试验规则》(TSG D7002-2006)(2023年10月1日起按TSG D7002-2023执行)
关于车用天然气气瓶使用登记证相关问题
尊敬的总局领导您好: 车用天然气气瓶的使用登记证未及时办理过户手续的,是否可以认为该气瓶未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呢?即气瓶使用单位信息与实际不符。 留言日期:2023-07-25
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时间:2023-07-28 请查阅TSG 08-2017中3.8的相关要求。
特种设备标准
空压机怎么才算特种设备我有照片不知道哪里科员帮忙看是不是特种设备 留言日期:2023-07-26
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时间:2023-07-28 请根据产品铭牌,按照《特种设备目录》中压力容器定义进行判断,或者向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咨询。
对天然气调压站特种设备加强管理
在执法过程中,应当加强对天然气调压站相关特种设备的日常监督。天然气调压站特种设备包括燃气过滤器(属于第II类固定式压力容器)及其安全附件。输送易燃易爆介质管道应设置静电设施、法兰按相关规定给予跨接。由于调压站往往是燃气公司安装在用户侧的固定资产并由燃气公司上锁,用户不易察觉(调压站内特种设备无使用标志、安全附件压力表无强检标志)。 在市场监管总局73 号、74 号令发布之际,建议日常监督,要多加留意。 留言日期:2023-07-26
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时间:2023-07-28 感谢您对特种设备安全的关注和建议。
关于气瓶使用单位的问题
《特种设备锁使用单位》2.1.2中规定气瓶的使用单位一般是指充装单位,那么请问比如B公司自己购买有20只50KG的液化气钢瓶,在A充装单位充装气体,而且气瓶盛装液化气后投入生产使用,那么请问气瓶属于特种设备,B公司购买了气瓶并使用了,B公司是否属于特种设备使用单位,B公司的液化气钢瓶是否需要监管?如B公司不是气瓶使用单位,不列如监管,他的气瓶在使用过程中出事故是否与监管无关? 留言日期:2023-07-26
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时间:2023-07-28 1.TSG 23-2021中8.4(5)已有明确要求。2.建议查阅《特种设备安全法》第85条(2)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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