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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动问答

关于压力管道元件、撬装设备压力管道移装的问题
总局领导好。 问题1,某单位因生产设备搬迁,需在新址安装压力管道,但仍想将原址的压力管道上的阀门拆除后用于新址的压力管道安装。拆除的阀门的质量证明文件(包括产品质量证明书、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书、压力管道元件型式试验证书等)完整且符合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产品标准规定。阀门上的产品标志清晰,阀门上的材质/炉号/商标等标志可追溯至产品质量证明文件。阀门的型号/规格/公称压力/适用介质范围符合新址压力管道的设计文件规定。请问该阀门能否用于新址压力管道安装? 问题2,该单位的撬装设备也要搬迁到新址,该撬装设备上含有压力管道,且有产品质量证明书和符合质检特函[2016]46号文件规定的撬装设备压力管道制造监检证书,并已办理压力管道使用登记。该撬装设备压力管道在压力管道定期检验有效期内能否进行整体移装并办理使用登记变更? 问题3,如对该撬装设备压力管道采取拆卸移装,移装后仍按原来的结构恢复安装并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实施检验且检验合格。该撬装设备压力管道在压力管道定期检验有效期内能否进行拆卸移装并办理使用登记变更? 留言日期:2023-08-07
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时间:2023-08-09 关于特种设备移装、移装变更请查阅《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 08-2017)2.13、3.8.2相关要求。
压力管道归属
尊敬的领导您好:我公司建厂于2013年,原料为壬醇,闪点为78度,属于丙类液体,管线为DN65,按当时的设计和GB/T20801.1-2006第3.11规定壬醇不属于可燃范围(甲、乙类属于可燃),我们的管线不属于压力管道,但是根据2020年GB/T20801.1-2020附件A规定壬醇属于可燃液体(丙类),我们应该执行哪个标准?管线要拆了重建吗?谢谢 留言日期:2023-08-07
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时间:2023-08-09 压力管道介质的火灾危险性请查阅《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附件A,并依据《特种设备目录》中压力管道定义进行判断是否属于压力管道。
热力管道是否属于特种设备的判定
根据特种设备目录,压力管道是指最高工作温度大于标准沸点的液体且压力高于0.1兆帕的管道,现在热水管道日常实际工作最高温度不足100度,但设计最高工作温度高于100度,像这些日常实际工作温度不足100度的我们的理解是不属于特种设备,不知是否正确。 留言日期:2023-08-02
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时间:2023-08-09 请根据《特种设备目录》中压力管道定义进行判断,最高工作温度指压力管道在正常工作过程中,内部介质可能达到的最大温度。
总局74号令中关于电梯安全员是否需要电梯管理员证
总局74号《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中第六章电梯中,要求电梯使用单位设立电梯安全员,对电梯安全员的工作职责进行了明确。想向贵局咨询下,电梯安全员是否有强制资质要求,是否必须要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中的电梯管理员证书,谢谢。 留言日期:2023-08-07
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时间:2023-08-09 谢谢您的提问! 一是关于安全总监和安全员的具体实施要求,请查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特种设备企业主体责任推进年”活动的通知》(市监特设发〔2023〕33号)附件的《关于实施两个规定若干问题的说明》。 二是相应电梯安全管理员配备相关要求(专职或兼职),请查阅《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 08-2017)第2.4.2.2.2项。同时,依据《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实施<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中若干问题的通知》(质检办特函〔2017〕1015号),使用单位配备的兼职安全管理人员不要求取得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
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您好,关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4号《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九十四条、第一百四十二条,要求对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使用单位建立日管控制度,请问对于使用频次低,且周六、周日休息的使用单位,周六、周日是否仍然执行日管控制度。 留言日期:2023-08-02
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时间:2023-08-08 您好,留言中提到的问题,《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特种设备企业主体责任推进年”活动的通知》(市监特设发〔2023〕33号)的附件中有详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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