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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动问答

咨询压力管道的判定界限和分类
您好,我想咨询压力管道分类的问题。 我单位使用一段长度150m,工作压力≤0.6MPa,工作温度≤165℃,规格Φ80mm和φ50mm的一段蒸汽管道,当地的区市场监督局认为该管道属于压力管道,要求企业进行特种设备登记和检验。 但是根据现行规范《GB/T 20801.1-2020压力管道规范-工业管道总则》的4.2款,我单位的管道属于GC3级管道,不属于压力管道,也因此不需要按照特种设备进行监管。 现在就该段蒸汽管道是否属于压力管道,区市场监督局与企业存在分歧,恳请上级部门做权威判断,谢谢。 留言日期:2023-12-31
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时间:2024-01-03 依据《市场监管总局2021年第41号公告》附件1注一,工业管道包括GC1、GC2 和GCD级压力管道,不包括GC3级管道。
设备本体所属管道
领导好,请问如何判定,管道是否属于设备本体所属管道。 留言日期:2024-01-02
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时间:2024-01-03 设备本体管道请按照现行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对设备本体范围的界定。
特种设备是否需要特种证留言
您好,请问压力蒸汽灭菌器是否有限制为容积多少升一下不需要特种证?本实验室用的容积为50L,工作介质是医用蒸馏水,设备净重60KG,工作压力为0.23MPa 日期:2024-01-02
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时间:2024-01-03 请依据《特种设备目录》目录中压力容器定义判断。
移动式压力容器的随车人员
移动式压力容器的随车人员,如持有由交通管理部门颁发的押运员证书,是否要求配备持有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资格的作业人员证书(即R2证) 留言日期:2024-01-02
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时间:2024-01-03 请按《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5-2011)5.13、《质检特函〔2012〕36号》相关要求执行。
进口履带吊是否要提供相关资质
总局领导: 你们好! 我们有一台日本进口的履带吊,报审时让提供型式试验报告、制造许可证,可进口的特种设备没有这些资料,国家对特种设备管理,有没有对进口起重机械管理有相关的法规规定或要求。 留言日期:2023-12-28
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时间:2024-01-03 您好,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进口境外机电类特种设备(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及其部件,在投入使用前应通过型式试验。因此,进口境外制造的起重机械,没有制造许可证。其余要求,与境内制造起重机没有差别,具体请查阅《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起重机械安全技术规程》(TSG 51—2023)等,上述法律法规及安全技术规范,在我局网站均可免费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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