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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规则》第1号修改单(第二次公开征求意见稿)的几点建议
关于《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规则》第1号修改单(第二次公开征求意见稿)的几点建议 总局领导好,《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规则》第1号修改单(第二次公开征求意见稿)增加的全职工作人员是指与检验机构签订聘用合同并由检验机构缴纳唯一养老保险,在检验机构有明确的工作岗位、办公地点,按照法定工作时间到岗工作,履行岗位职责,并有可追溯的工作痕迹。检验机构聘用的已退休持证人员,可以从事相应的检验工作,但不能作为检验机构核准的资源条件(下同)。对打击目前挂证不正常上班,骗取核准许可证现象有震慑作用,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对存在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1、由检验机构缴纳唯一养老保险,由于目前全国社保未统一联网,现场核准鉴定评审无法判断是否缴纳唯一养老保险。 2、一些检验机构为了满足核准人员要求,核准前仅对挂证不正常上班人员购买养老保险,成本较低。建议将缴纳唯一养老保险改为缴纳社会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按国家规定向劳动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职业年金等社会保险费。这样就大幅提高一些检验机构的挂证不正常上班人员成本,将进一步震慑和打击目前挂证不正常上班,骗取核准许可证的现象。 3、检验机构聘用的已退休持证人员,可以从事相应的检验工作,但不能作为检验机构核准的资源条件(下同)。本条既然允许检验机构聘用已退休持证人员,并可从事相应的检验工作,也就是说检验机构聘用已退休持证人员是检验机构的全职工作人员,事实上检验机构聘用已退休持证人员也是全日制在检验机构上班的,不像社会上的挂证人员不上班。不能因为国家法规不允许退休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就把他们排除在全职工作人员外,不能作为检验机构核准的资源条件(下同)是没有法规依据,这样规定,既不符合客观实际,也不近情理,更不符合中央有关发挥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作用有关精神,他们长期从事特种设备安全检验工作,积极配合和支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在发现特种设备安全问题,解决特种设备安全问题方面积累了多年的丰富经验和技能。所以建议总局珍惜和利用好退休特种设备检验人员多年来积累起来的这些经验和技能,鼓励退休的特种设备检验人员在身体健康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继续为国家的特种设备科技进步、安全节能工作发光发热。 留言日期:2023-10-10
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时间:2023-10-16 您好,感谢您对特种设备工作的关心,您可以按照《市场监管总局特种设备局关于<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规则>(第1号修改单)第二次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中规定的方式反馈您的意见。
特种设备检验人员注册
本人持有电梯检验员,起重机械检验员资格证,现应聘一家新单位,该单位持有起重机械等相关资质,但是未持有电梯检验检测资质,请问,该单位是否可以将本人的两个证书同时在总局网站进行职业注册,若能够注册,请问是否影响明年的电梯检验师资格报名考试? 留言日期:2023-10-12
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时间:2023-10-16 您好,请咨询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
特种设备使用方委托第三方(cma)检测机构进行特种设备检测资质问题
特种设备使用方委托第三方(cma)检测公司从事特种设备钢结构检测,检测项目包含无损检测项目等,检测公司持有cma计量认证,cnas认可证书,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机构证书,是否就可以从事检测活动了,还需要取得特种设备无损检测机构核准证书吗?望回,谢谢! 留言日期:2023-10-12
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时间:2023-10-16 您好,从事特种设备无损检测应取得特种设备无损检测核准证书。
起重机械安全技术规程
尊敬的总局领导好,请问尚未实施的新规《起重机械安全技术规程》(TSG 51—2023)中2.3.5.3塔式起重机起重臂根部连接处的水平静位移应当不大于1.34H,这句话1.34H后面是不是少了个百分号,我看GB/T5031-2019标准上5.2.5条上是有的 留言日期:2023-10-11
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时间:2023-10-13 谢谢您,由于计量单位表述问题,需要更正。答复如下: 1、 2.3.5.3 塔式起重机刚度中的“1.34H”更正为“1.34H/100”; 2、2.3.5.4 轮胎式起重机和铁路起重机臂架端部位移中的“0.1(LC/100)2 ”更正为“0.1LC2/100 ”; 3、2.3.5.5 履带式起重机臂架头部位移中的“0.07LC2”更正为“0.07LC2/100”; 4、2.3.5.6 铁路起重机底架刚度中的“0.07(LC/100) 2”更正为“0.07LC2/100”。 我们将在正式实施前,发布正式通知。
TSG 51-2023相关疑问释疑
您好!一、TSG 51-2023 3.3.1(7)规定 改造的起重机械应当按照本规程规定的监督检验项目由取得甲类检验机构 A1 级或者 A2 级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实施相应的监督检验,请问按照TSG Z7001-2004取得的“综合检验机构 甲类”在2024年1月1日TSG 51-2023实施后可以进行起重机械的改造监督检验码? 二、TSG 51-2023 3.4制造和改造档案第(8)条监督检验证明和3.5 出厂随机文件第(5)条改造的监督检验证明怎样理解? 二、TSG 51-2023实施后,改造后的起重机械重新安装,监督检验执行安装监检还是改造监检? 留言日期:2023-10-13
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时间:2023-10-13 1、《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规范》(TSGZ7001-2021)实施前发放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证书在原核准范围和有效期内继续有效。详见《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有关事项的通知》(市监特设发【2022】13号); 2、均指改造的监督检验证明; 3、安全技术规范均很明确,改造的产品执行改造监督检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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