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时间:2023-10-09
您好,感谢您的留言。持证人员应当在持证项目有效期届满1个月以前,向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户口或者居住证)所在地的发证机关提出复审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具体内容请查阅《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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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关于证书复审
天津特种设备操作证书可以在北京复审吗,
如果可以,复审完了算是北京证书还是天津证书
留言日期:2023-10-01
答
问
铁路货场的特种设备
尊敬的总局领导、专家,
您好!
麻烦咨询一下铁路货场(监管部门为铁路系统)的特种设备(如通用门式起重机、电动葫芦门式起重机、电动单梁起重机、叉车等)的检验检测及监督管理是否为铁路系统?
市场监督管理局是否有权力及义务对铁路货场(监管部门为铁路系统)的特种设备(如通用门式起重机、电动葫芦门式起重机、电动单梁起重机、叉车等)进行检验检测及监督管理?
谢谢!
留言日期:2023-09-29
答
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时间:2023-10-09
依法,并按照《特种设备目录》范围,除“两工地”监管的划分以及场车规定的监管区域之外,没有其他依据。
问
有关钢丝绳电动葫芦报特种设备检验疑问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您好!
看了公众留言里面,说钢丝绳电动葫芦如果固定到钢结构环梁上就是特种设备-电动单梁起重机,但是产品合格证只是钢丝绳电动葫芦、不是电动单梁起重机,有两个问题需要答疑解惑。
第一个是这种情况特种设备检验所可以检查这个钢丝绳电动葫芦,然后出电动单梁起重机的检验报告吗,如果不能该钢丝绳电动葫芦需要如何报特种设备检验,
第二个是该如何备案,在特种设备安装维修的备案里面,设备种类没有钢丝绳电动葫芦的选项,如果按照电动单梁起重机报,缺少对应合格证,也没有电动单梁起重机的制造许可。
留言日期:2023-09-30
答
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时间:2023-10-09
承重形式固定的电动葫芦,依据JB/T9008.1标准中“4.1.1固定式:无运行机构,固定使用的电动葫芦”界定。如果设备有横梁、有运行机构,有葫芦,便构成电动单梁起重机。
问
特种设备型式试验覆盖问题
总局领导:
我公司于已取得六层升降横移类机械式停车设备型式试验报告(单排),根据
《TSG Q7002-2019 特种设备型式试验规则》,六层及以下覆盖。
现提出以下问题:相同结构形式的升降横移类重列式(双排,前后穿越是否)还要做
新的型式试验。
期待您的回复!
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时间:2023-09-28
请按照《起重机械型式试验规则》(TSG Q7002-2019)中型号的含义及型式试验覆盖原则执行。
领导您好!型式试验机构这边认为是同品种同型号,只是后侧多了一排,主要受力结构件、主要配置一致,主参数覆盖,属于同一型式;检验所这边说多了后侧一排之后,控制系统有变动,不属于同一型号,不能覆盖。两边意见不统一,都说是依据《起重机械型式试验规则》(TSG Q7002-2019),现特来咨询国家局,请问是否覆盖,感谢!
留言日期:2023-10-03
答
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时间:2023-10-09
《TSG Q7002-2019 特种设备型式试验规则》中的型号含义,不涉及控制系统。严格按照规则进行界定并执行。
问
3t以下固定式起重机检验
请示总局领导,额定起重量3t以下的固定式起重机是否属于《特种设备目录》中应检验的设备?
留言日期:2023-10-04
答
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时间:2023-10-09
请你查看《特种设备目录》,并按照目录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