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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动问答

各省可否成立新入职公务员培训机构?
您好领导:现今应急管理部已经成立了,涉及的领域之多,专业性非常强,新招聘的公务员很多都不懂,业务都不会。导致很多新招聘的公务员,并不能很快的融入到单位中来。缺少上岗培训的机构!导致,执法检查,出现很多错误的事情,省市经常组织培训,但都是大面的,不细致。有些细节,教不到!最好省市县自己专门配!老同事也可以进修! 咨询时间: 2019-11-05
我们对您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关于成立新入职公务员培训机构问题,根据《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各部门提出的机构编制事项申请,由本级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后报本级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批,重大事项由本级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后报本级党委审批。请您咨询当地机构编制部门。感谢您对应急管理工作的关注。回复单位: 人事司 回复时间: 2019-11-11
请问各省区县一级的安全生产监察大队能不能参公?
您好,领导:我是吉林省某县级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监察大队的一名科员,事业编制,我明年5月份就要退休了,我想问问在我退休前,能不能赶上参公?各省,都在自己搞,有个参公了,有的没参。很多没参公的省份,都等应急管理部事业单位的三定方案! 咨询时间: 2019-11-0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审批办法》的有关规定,市(地)、县级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和政府工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实行参照管理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请您咨询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感谢您对应急管理工作的关注。回复单位: 人事司 回复时间: 2019-11-11
网站链接有误
网站上关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表彰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先进个人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安监总人事〔2008〕146号附件链接有误。敬请提供正确链接。 咨询时间: 2019-11-05
您好,您提出的问题已经整改完毕。感谢你的帮助。回复单位: 办公厅 回复时间: 2019-11-11
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规范用语指引》的通知中有一处错误
尊敬的领导:您好!在通知中发现一处错误,不知是否准确,请领导阅示;(二)现场执法检查,第6项,如果有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应告知当事人法律后果。如:若你继续以威胁方法阻碍我们执法,将有可能触犯《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条,涉嫌妨害公务罪,受到刑事处罚。应为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不知指出问题是否准确,请领导审阅,也可能是我们这里新刑法滞后,打扰领导啦。因信号问题出现重复发送,请领导见谅 咨询时间: 2019-11-06
您好,经核,您提出的问题属实,目前已经整改。感谢您的帮助,欢迎多提意见建议。回复单位: 办公厅 回复时间: 2019-11-11
特殊工种使用问题
安全生产监督员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三家单位发的特殊工种证,在全国范围内都有效吗,怎么去区分?各行业都能使用吗? 咨询时间: 2019-11-05
您好,应急部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在有效期内,全国范围内有效。各部门核发的证书可通过发证机关进行区分。特种作业的范围由特种作业目录规定,如您所从事的工作在特种作业目录范围内,需要考取相应操作项目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回复单位: 安全生产基础司 回复时间: 2019-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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