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电话沟通解决。回复单位: 人事司 回复时间: 2020-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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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注册安全工程师的职称与证明
2010年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后,在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的网站上查不到,在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也查不到。只在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网站上能查询。但在积分入户时,人力资源部门不承认该网站查询的结果。 咨询时间: 2020-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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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请问区县一级安全生产监察大队什么时候给参公???
尊敬的部委领导: 请问区县一级安全生产监察大队什么时候给参公??? 咱们应急部门做事和工作一向雷厉风行,可不可以尽快推进,别稳步推进,毕竟有些同事身体怕坚持不住,有的同事快退休了。。。 咨询时间: 2020-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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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您的留言。根据中组部印发的《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审批办法》规定,市(地)、县级党委、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党委、政府工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实行参照管理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回复单位: 安全生产执法局 回复时间: 2020-07-01
问
中级注安师咨询
您好,根据2019年改革文件,我想咨询一下2018年的考试成绩有效期是几年?(2018年考试通过一科,2020年这科成绩还有效吗?) 咨询时间: 2020-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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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第三十五条“本规定由应急管理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按职责分工负责解释。”有关考试事宜,请咨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回复单位: 人事司 回复时间: 2020-06-30
问
请公示电话回复的内容
我们基层执法人员非常关注应急部给每名同志的留言答复,因为你们的答复专业性强、权威性高,但部分留言答复是电话回复,看不到回复的内容,我们很希望看到电话回复的内容,我们好及时学习并应用到实际工作中。另能否恳请公开部内发给各地政府及企业的复函。为盼,谢谢。 咨询时间: 2020-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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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您的留言。为进一步解答网民问题和疑虑,推动有关工作开展,采取了电话沟通方式。今后,我们将按有关规定公开回复内容。另外,关于公开部内发给各地政府及企业的复函,我部根据其具体复函内容,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来确定是否公开发布。回复单位: 新闻宣传司、办公厅 回复时间: 2020-06-28
问
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管理办法 范围释义
第四条 下列化学品应当进行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 (三)以科学研究或者产品开发为目的,年产量或者使用量超过1吨,且物理危险性尚未确定的化学品。 是否可以理解为,当企业生产的化学品,以科学研究或者产品开发为目的,年产量或者使用量不超过1吨,就可以免于检测。例如我开发新化学品,研发共对方用于研究,产量只有100kg,就可以免于此鉴定和分类。 咨询时间: 2020-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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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0号)第四条规定“以科学研究或者产品开发为目的,年产量或者使用量超过1吨,且物理危险性尚未确定的化学品”,应当进行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对于以科学研究或者产品开发为目的、年产量或者使用量未超过1吨的化学品可以免于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建议此类化学品的生产者也应该掌握化学品的基本危险性信息,加强安全管理。回复单位: 危化监管司 回复时间: 2020-0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