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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动问答

未取得起重机械制造资质的单位单纯生产起重机械主要受力结构件能否判断为无证生产
总局领导好,按照《市场监管总局特种设备局关于明确起重机械有关名词术语含义的通知》中对改造、修理以及重大修理做出了明确解释,但是对于制造的定义未给出,同时按照许可规则TSG 07-2019,许可的项目均为整机,那么请问总局未取得起重机械制造资质的单位单纯生产起重机械主要受力结构件能否判断为无证生产?留言日期:2020-09-02
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时间:2020-09-07 原92号令废止后,对该行为的规定目前尚无依据。
起重机械改造
1.按照新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规则,起重机械改造资质单位必须具备制造资质,那么2019年6月以前取得起重机械改造资质但没有制造资质的施工单位,其改造资质未到期,还能否承担起重机械改造项目施工?留言日期:2020-09-02
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时间:2020-09-07 自2007年起,即当时实施的92号令就规定,起重机械改造资质单位需有相应起重机械制造资质。为何你单位有改造资质而无相应制造资质?
起重机监督检验1号修改单
领导您好! 根据《起重机械监督检验规则》第1号修改单的要求,流动作业的门式起重机、架桥机,经拆卸后再次安装不再实施安装监督检验,应当按照《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的要求实施定期检验。 现实际中由于上述流动作业起重机械缺少注册登记证等原因无法进行定期检验,经拆卸后再次安装是否可以实施安装监督检验? 盼回复,谢谢!留言日期:2020-09-03
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时间:2020-09-07 请查找该起重机为何没有使用登记,并依法依规处理。
关于通用桥式起重机跨度改变的问题
尊敬的总局领导,您好: 某工厂有一台通用桥式起重机QD10-22,现改为QD10-20,即跨度由22m缩短至20m,根据特设局函〔2020〕47号文的规定,能否视为更换主要受力结构件,按重大修理处理?谢谢!留言日期:2020-08-31
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时间:2020-09-07 “特设局函[2020]47号”规定明确。具体问题请你与当地市场监管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及检验机构沟通处理。
在危化品生产企业从事安全管理工作(管理岗位),取得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并注册,能否认定具备中级职称
本人2009年毕业于西安石油大学安全工程专业,2016年至今从事安全管理工作(安全监督岗),2017年取得国家注安资格并注册,因我现在岗位为管理岗位,不属于技术岗位,不能认定具备中级职称。请问《注安分类管理办法》中“专业技术人员”怎么理解。从事安全管理工作取得注安资格并注册,按照政策能否视为取得中级职称? 咨询时间: 2020-09-01
已电话沟通解决。回复单位: 人事司 回复时间: 2020-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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