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时间:2020-12-10
未经许可不得从事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活动。无法提供变更前后的营业执照和变更核准材料的不能进行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许可证单位名称变更。有关许可办理时限、收费政策请查阅http://zwfw.samr.gov.cn/wsbs/tss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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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关于《特种设备生产许可批件》变更的相关问题
安徽全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欧波管业厂(以下简称欧波管业)是安徽全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后简称全柴动力)独立运行的分公司,为非独立法人单位,其中欧波管业主营产品为PE管道类化学建材。欧波管业目前对外进行业务及体系认证均使用“全柴动力”名称,且“全柴动力”为国有上市公司。
现“全柴动力”为欧波管业整体的后续发展需要,计划将“欧波管业”整体从“全柴动力”划拨出来以“欧波管业”为主体成立新的独立法人公司,且仍由“全柴动力”100%持股。新公司所有的生产经营方式、产品、人员、设备、场地、管理体系的运行等均维持不变。届时,将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根据需要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验资报告以及出资情况证明,以证实以上活动的真实性。
鉴于以上事实,为了不影响新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特向贵司咨询如下问题,具体如下:
1、新公司成立后,我们将根据贵司的要求进行变更申请或重新认证,原来以“全柴动力”进行认证的资质是否可以在过渡期继续使用以确保生产经营不受影响?
2、新公司进行变更申请,需准备哪些材料?(经咨询,新公司成立后工商部门仅能出具营业执照,无法提供变更证明,但第三方可出具具备法律效力的验资证明);
3、新公司若能进行资质更变,则变更的周期及费用是多少?
4、新公司若不能进行资质更变,则重新认证的周期及费用是多少?
5、根据贵司的经验以及证书的申报周期,一般在何时启动更名较为合适?
因新公司成立在即,以上变更问题,烦请贵司能及时详细解答为盼。谢谢!留言日期:2020-12-08
答
问
不符合安全规范要求的简易升降机应由谁查处取缔?
尊敬的国家局领导:
日常工作中经常发现企业和建材市场的商户私自安装的不符合安全规范要求的简易升降机,该类设备缺少层门、无安全联锁装置,对于此类设备应由哪个部门查处取缔?查处的法律依据是什么?留言日期:2020-12-09
答
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时间:2020-12-10
涉及行政相对人的违法判定及处罚问题,不宜采用公众留言的方式答复,请你们按照行政处罚的程序,组织研究处理意见。对法律法规理解不一致的,请按照程序行文办理。
问
型式试验覆盖问题
领导您好!
我这边有一台通用门式起重机,型号为TLJ型500t,已经做过了型式试验,现制造了一台通用门式起重机,型号为TLJ型500/20t,多了一个20t的电动葫芦在主梁侧方,其他结构型式与做过型式试验的TLJ型500t一致。请问TLJ型500t能否覆盖TLJ型500/20t,后制造的这台TLJ型500/20t通用门式起重机还用重新做型式试验么?
答
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时间:2020-12-10
请依据《起重机械型式试验规则》(TSG Q7002-2019)中第1.5条、3.1条界定处理。
问
型式试验覆盖问题
领导您好!
我这边有一台通用门式起重机,型号为TLJ型500t,已经做过了型式试验,现制造了一台通用门式起重机,型号为TLJ型500/20t,多了一个20t的电动葫芦在主梁侧方,其他结构型式与做过型式试验的TLJ型500t一致。请问TLJ型500t能否覆盖TLJ型500/20t,后制造的这台TLJ型500/20t通用门式起重机还用重新做型式试验么?
答
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时间:2020-12-10
请依据《起重机械型式试验规则》(TSG Q7002-2019)中第1.5条、3.1条界定处理。
问
特种设备自动化升级后如何验收
尊敬的总局领导您好!
在当前智能制造,智能化升级趋势下,我们想开发无人值守的智能自动化运行行车(不改变原建筑结构、不改变原机械结构、不改变原操作系统)。但担心会遇到当地检验检测院无法对自动化特种设备验收,需要省一级批复,甚至国家局一级批复的问题。请问是否有关于自动化升级改造后的特种设备如何验收的文件或者条款、领导批示供我们执行,谢谢!留言日期:2020-12-09
答
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时间:2020-12-10
请依据 《市场监管总局特种设备局关于明确起重机械有关名词术语含义的通知》(特设局函[2020]47号)界定相应行为。另,涉及你所描述的问题,请依据相应检规,并根据产品的新特点、新功能、新要求等情况,由检验机构对该起重机械进行安全风险研判和评估,确定需要增加的检验项目,经检验机构相应负责人批准后纳入检验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