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您的留言,我们将在今后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的过程中予以参考。回复单位: 安全执法和工贸监管局 回复时间: 2020-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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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制定《执法检查发现隐患对企业责任人员进行追责的规定》的建议
作为在安监一线工作18年的老兵,为了保护人民生命安全,负责任的提如下建议,请重视研究: 执法发现隐患,整改即结束,对隐患存续的责任没有追究,后果是隐患层出不穷,与隐患是事故的理念背离,执法压力集中到企业主要负责人一人,与全员责任制背离。只有追责才能做到闭环。具体建议及方案:百度网盘https://pan.baidu.com/s/1ogKhCuj53T2Twu3KR0gWdA。提取码:1buc 咨询时间: 2020-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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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挖机、铲车等土方机械属于特种作业吗
领导好,刚开始从事建筑行业,单位领导一直让收集挖机、铲车司机的特种作业证件,想了解一下,挖机、铲车等土方机械属于特种设别吗,安监局这边给颁发特种作业证件吗? 咨询时间: 2020-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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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您的留言。挖掘机、铲车操作不属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第30号令)规定的特种作业的范围,不用申请应急管理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建议您向市场监管部门咨询。回复单位: 安全执法和工贸监管局 回复时间: 2020-12-18
问
关于咨询非标行车、升降平台事宜
您好,本人想就行车、升降平台等事宜咨询一下,近来来企业内大量使用到行车、升降设备,按要求3吨以上行车,500公斤以上的升降平台作为特种设备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来日常监管,但是目前企业中还是有很多不在此标准内的设备在运行,本人特此想咨询一:3吨以下行车、500公斤以下升降平台、升降设备的使用,由哪个部门依据什么条款进行日常监管、执法?是否要区分有无地坑、有无什么通道等,还是不管什么,都是由那个部门监管日常使用?咨询二:很多行车都标注2.9吨来躲避监管,实际吊装能力不止3吨,简易升降平台也是,标注500公斤以下,实际运送能力大于500公斤,针对情况应该由哪个部门依据什么条款进行检查、检验、纠正、日常监管、执法?咨询三:目前企业内还有用到很多没有地坑,只是放在地面的普通的液压升降平台、电力驱动的平台、油葫芦类的平台。这一部分设备,由哪个部门依据什么条款进行日常监管、执法?咨询四:企业内还有很多油葫芦、电动的移动式的简易吊装工具,这部分由哪个部门依据什么条款进行检查、日常监管、执法?特此咨询,谢谢 留言日期:2020-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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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时间:2020-12-16
你咨询的内容较多,根据留言内容,答复如下: 1、特种设备依据《特种设备目录》实施监管。 2、具体产品的归类及相关要求,请你咨询相应标委会进行界定。 3、涉及行政相对人的违法判定及处罚问题,不宜采用公众留言的方式答复,请你们按照行政处罚的程序,组织研究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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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注册安全工程师评聘问题
我是一名安全生产执法大队的干部,2011年,我通过考试取了注册安全工程资格证。现在我要聘中级职称时,县人社局要求我们注册才能聘中级职称。请问是否要注册了才能聘中级职称,有文件依据吗?如果不能聘,1类事业单位人员是否可以注册?否则我们永远都不能评职称了是吗 咨询时间: 2020-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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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第三十三条“专业技术人员取得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即视其具备工程师、助理工程师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第三十五条“本规定由应急管理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按分工负责解释。”有关职称事宜,详情请咨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回复单位: 人事司 回复时间: 2020-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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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考取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没有注册和继续教育,请问是否还可以注册使用?
你好! 我本人2007年考取注册安全工程师,一直放在家里没有注册也没有继续教育,请问到现在是否还可以注册使用? 咨询时间: 2020-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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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第十七条“申请注册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二)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 (三)受聘于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安全工程技术类岗位或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从事安全生产专业服务;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龄不超过70周岁。” 第十八条“……本规定施行前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在本规定施行之日起5年内由本人向注册初审机构提出。超过规定时间申请初始注册的,按逾期初始注册办理。”回复单位: 人事司 回复时间: 2020-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