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12631321

互动问答

报考注册安全工程师
取得化工技术专业大专学历六年,服现役从事油库收发储运安全工作五年,是否可以报考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可以的话报考信息如何填写?谢谢 咨询时间: 2021-02-17
您好!《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第十条“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符合报名条件的现役军人可以报名参加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详情请参考中国人事考试网相关栏目,网址http://www.cpta.com.cn/index.html回复单位: 人事司 回复时间: 2021-02-22
压力管道检验人员招聘问题
总局领导,您好。 根据TSG Z8002-2013《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考核规则》,压力管道检验员资质由压力管道定期检验(GD-1)和压力管道监督检验(GD-2)两种证书组成。某单位在招聘考试报考条件中(该单位为某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有管道定期检验DD2,DD3和监督检验DJ2,DJ3,DJ4资质),需要压力管道检验员资质,咨询招聘单位后,该单位解释须含有GD-1和GD-2证书同时具有,是否合理?留言日期:2021-02-09
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时间:2021-02-19 具体招聘条件和要求,请咨询招聘单位。
关于液相导热油锅炉膨胀罐调节容积
《锅规》11.4.7液相系统膨胀罐中要求:“(3)、膨胀罐的调节容积不小于系统中有机热载体从环境温度升至最高工作温度时受热膨胀而增加容积的1.3倍;(4)采用高位膨胀罐和低位容器共同容纳整个系统有机热载体的膨胀量时,高位膨胀罐上设置液位自动控制装置和溢流管,溢流管上不装设阀门,其尺寸符合表11-1的规定。” 在安装过程中碰到如下不同见解: (1)、这里所指低位容器是否可以是11.4.8条中的有机热载体储罐,还是必须要单独一个容器? (2)、条文(3)款中的“系统中有机热载体从环境温度升至最高工作温度时受热膨胀而增加容积”与条文(4)款中的“整个系统有机热载体的膨胀量”是相同的一个量,这样理解是否正确? (3)、条款(3)中的膨胀罐的型式可以是单独一个膨胀罐,也可以如条款(4)中高位膨胀罐和低位容器的组合型式? (4)、如果问题(3)是成立的,那么条款(3)中的膨胀罐的调节容积不仅仅考虑高位膨胀罐的调节容积,也可以考虑低位容器的调节容积,如高位膨胀罐的调节容积无法达到1.3倍的要求,但高位膨胀罐+低位容器的调节容积达到1.3倍要求,也是满足条款(3)的要求,这样理解是否正确?留言日期:2021-02-09
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时间:2021-02-19 1.请按照《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11.4.7膨胀罐的设计要求;2.是;3.是;4.是。
关于《锅炉定期检验规则》内部检验项目中,锅筒与锅壳检验的相关问题
总局专家:您好。 《锅炉定期检验规则》(TSG G7002-2015)中,关于电站锅炉以外的锅炉内部检验项目及内容,涉及锅筒、锅壳部件的检验规定如下: 2.5.2 锅筒、锅壳、炉胆、炉胆顶、回燃室、下脚圈、冲天管和集箱 (4)抽查锅筒底部,管孔区、水位线附近、进水管与锅筒或者集箱连接处、排污管与锅筒或者集箱连接处、炉胆的内外表面、立式锅炉的下脚圈、集箱内外表面,是否有明显的腐蚀、磨损减薄; (5)从锅筒内部检查水位表、压力表等的连通管,是否有堵塞。 (9)抽查锅筒、锅壳、炉胆、炉胆顶、回燃室、集箱介质侧,是否有结垢或积碳。 以上条款,对部件锅筒、锅壳进行了严格区分。请问总局专家: 问题1:因为第2.5.2款的标题是将锅筒、锅壳明确分开表述的,我部一直认为本条款中所表述的“锅筒”特指水管锅炉的锅筒;“锅壳”特指锅壳锅炉的锅壳;锅筒是不包含锅壳的。不知这种理解是否正确? 问题2:第(4)、(5)项中描述的对“锅筒”的内部检验项目,是针对水管锅炉的锅筒要求的;对锅壳锅炉的“锅壳”进行检验时不需要进行。不知理解是否正确? 请总局专家明示!万分感谢!留言日期:2021-02-10
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时间:2021-02-19 《锅炉定期检验规则》2.5.2(4)(5)规定的检验项目适用于“电站锅炉以外的锅炉”的锅筒和锅壳的检验。
关于新《锅规》中水(介)质定期检验报告出具的相关问题
总局专家,你好! 新《锅炉安全技术规程》将于2021年6月1日施行。 新规程中要求锅炉外部检验时要同时进行水(介)质定期检验,并且外部检验报告要包含水(介)质定期检验报告。 水(介)质定期检验报告包含检查水处理情况、检查水处理记录、取样检验水(介)质质量等项目。 请问专家: 问题1:水(介)质定期检验中检查水处理情况、检查水处理记录项目等现场检查项目,由锅炉检验员(未持水质证)进行是否可以?还是必须由持证的水质检验员进行? 问题2:水(介)质定期检验报告的审核能否由锅炉检验师实施,还是必须由持证的水质检验师实施? 请总局专家明示!万分感谢!留言日期:2021-02-10
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时间:2021-02-19 需要具有锅炉水(介)质处理检测人员资格。
目前在第674页, 共有933页, 共有4662条记录 第一页 上一页 672673674675676 下一页 最后一页 跳转到
一站式一体化EHS专业服务平台

咨询业务联系人:李工  18912631321

邮箱:bofety@163.com

安全专家咨询:李工  18912631321

邮箱:decy@bofety.com

商城联系人:姜工  18013477896

邮箱:jiangting@bofety.com

网站地图法律声明
Copyright © 2024 苏州博富特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苏ICP备19043284号-2. Designed by wanh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