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您的留言。特种作业目录修订工作仍在进行中。回复单位: 安全执法和工贸监管局 回复时间: 2021-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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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关于2020年8月25日公告的特种作业目录征求意见稿
关于2020年8月25日公告的特种作业目录征求意见稿是否完成最终修订,具体什么时候能正式发布? 咨询时间: 2021-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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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请问取得特种作业高压电工操作证能否从事低压电工作业?
在最新的特种作业目录征求意见稿中也明确取得高压电工操作证可以从事低压电工作业,但最新的目录还未正式发布,原特种作业目录没有明确,请问现阶段取得高压电工证从事低压电气设备作业是否允许? 咨询时间: 2021-03-13
答
感谢您的留言。特种作业目录征求意见稿尚未正式发布和生效。现行《特种作业目录》中,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的高压和低压作业不能相互替代,需根据您从事的工作内容申请相应工种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回复单位: 安全执法和工贸监管局 回复时间: 2021-03-15
问
焊接与热切割作业作业证
有有两种焊工证,一种是应急管理局颁发的《焊接与热切割作业》证,一种是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焊接),若实际工作中,遇到某员工有后者而没有前者,且正使用电焊机进行焊接(非特种设备上),属不属于无证作业? 咨询时间: 2021-03-11
答
感谢您的留言。根据《特种作业目录》,焊接与热切割作业不含《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的有关作业内容,如您需要进行焊接与热切割作业,需要根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第30号令)获得焊接与热切割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回复单位: 安全执法和工贸监管局 回复时间: 2021-03-15
问
炉、窑、槽、罐类设备本体及附属设施未定期检查,出现严重焊缝开裂、腐蚀、破损、衬砖损坏、壳体发红、煤气泄漏及明显弯曲变形等未报修或报废,仍继续使用或采用外部喷淋冷却方式维持使用。
“请问”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征求意见稿)中(二)有色行业(共12条)中第8条,炉、窑、槽、罐类设备本体及附属设施未定期检查,出现严重焊缝开裂、腐蚀、破损、衬砖损坏、壳体发红、煤气泄漏及明显弯曲变形等未报修或报废,仍继续使用或采用外部喷淋冷却方式维持使用。“中的”槽、罐类设备“如何界定? 咨询时间: 2021-03-09
答
感谢您的留言。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征求意见稿)正在修订完善中,发布时将配套解读,对“槽、罐类设备”进行界定。回复单位: 安全执法和工贸监管局 回复时间: 2021-03-15
问
制冷与空调维修作业中的焊接作业的作业资质
制冷与空调维修作业过程中,涉及到气焊作业、高处作业等特种作业,除了需要持有【制冷与空调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外,是否还需持有焊工证和高空作业证等证件?还是仅仅需要持有【制冷与空调作业】证即可? 咨询时间: 2021-03-11
答
感谢您的留言。制冷与空调特种作业操作证指对大中型制冷与空调设备运行操作、安装与修理的作业,不包含焊工和高处作业内容。如您在维修作业中涉及到气焊作业、高处作业等特种作业内容,需要根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第30号令)获得相应工种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回复单位: 安全执法和工贸监管局 回复时间: 2021-0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