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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动问答

注册安全工程师增项考化学专业可以注册在工贸企业里吗
本人从业后在工贸行业就业,2017年考取注册安全工程师证,后在2019年和2020年分别考了建筑和化工的增项,现在2017年的这本已超五年未注册。两个问题:1、建筑和化工的还可以注册吗,会不会受2017这个已经超5年的影响?2、现在计划将化工这本注册在现在这家企业,但行业属于工贸行业,是否可以注册? 咨询时间: 2024-03-05
已电话沟通解答。 您好!感谢您对注册安全工程师工作的关注! 根据《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应急〔2019〕8号)第十八条规定,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初始注册申请时限,按照职业资格证书批准时间推算。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又取得其他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即增报专业考试合格)的,申请注册时请结合实际从事工作,从通过考试的专业类别中选择一个进行注册。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以及增报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均长期有效。 根据《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应急〔2019〕8号)第十七条规定,结合与您电话沟通了解到的情况,符合申请条件时,可按化工安全类别在劳动关系单位(工贸企业)注册。申请时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具体要求可参考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系统注册说明(参考网址:http://rmocse.chinasafety.ac.cn/help/manuals.html)。回复单位: 人事司 回复时间: 2024-03-11
加油站不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应急预案是否需要进行评审?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令第2号第二十一条“矿山、金属冶炼企业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带储存设施的,下同......”中的“带储存设施的”与《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十七第二款“本办法所称储存设施,是指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确定......”中的“储存设施”是否相同概念?加油站不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应急预案是否需要进行评审? 咨询时间: 2024-03-01
您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中所称“储存设施”概念是相同的。根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十七第二款规定:“本办法所称储存设施,是指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确定,储存的危险化学品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设施”,若某加油站经确定不构成重大危险源,则不属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带有储存设施经营危险化学品的情形。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该加油站可以根据自身需要,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论证。回复单位: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 回复时间: 2024-03-08
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
我已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但是在网上进入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平台平台网页刷新特别慢,也找不到相应的注册选项和窗口,不知是什么原因?换了好几台电脑登录都是一样。 咨询时间: 2024-03-01
已电话沟通解答。 您好!感谢您对注册安全工程师工作的关注! 近期因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系统访问量激增,系统页面出现访问不畅或受阻现象。目前,已加强系统运行日常维护,并优化了技术保障措施。如需注册,建议在多个不同时段尝试浏览。如遇到提示页面,请先仔细阅读信息内容,酌情参考。申请注册具体要求参考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系统注册说明(参考网址:http://rmocse.chinasafety.ac.cn/help/manuals.html)。回复单位: 人事司 回复时间: 2024-03-08
注册安全工程师与职称对应的救济
您好!通过查找留言记录,很多此类问题,有的电话答复。本人在人社部留言暂未获取回复,本地人社部门电话回复感觉对政策理解有偏差,不认同相关政策。 根据《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注册安全工程师分类管理办法》部分条款,本人理解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即对应相应职称资格。现本人任职企业不认同本人职称,我们该如何救济?谢谢 咨询时间: 2024-03-01
已电话沟通解答。 您好!感谢您对注册安全工程师工作的关注! 根据《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应急〔2019〕8号)第三十三条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取得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即视其具备工程师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职业资格与职称衔接有关政策,建议咨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回复单位: 人事司 回复时间: 2024-03-08
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
领导好,我是2023年考的中级注安师,专业报的建筑。但是只过了技术基础。2024年想换交通专业。请问保留我23年技术基础成绩吗 咨询时间: 2024-02-29
已电话沟通解答。 您好!感谢您对注册安全工程师工作的关注! 根据《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应急〔2019〕8号)第八条第三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的考务工作。有关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和免试条件核查、报考资格审查、各科目成绩管理、资格证书发放等考务工作事项,建议咨询当地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联系方式详见中国人事考试网(参考网址:http://www.cpta.com.cn/question/46.html)。回复单位: 人事司 回复时间: 2024-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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