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时间:2021-07-02
作业人员的工作所在地一般指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作地点或社保缴纳地,在工作地申请的,需在申请表中填写用人单位意见并加盖公章。
互动问答Interactive Q&A

互动问答
问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地区问题
您好!《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规定,申请人应当向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户口或者居住证)所在地的发证机关提交材料。请问工作所在地是不是指工作单位的住所呢?如果有企业安排人员临时在异地工作,这些人员应当在工作单位住所所在地申请,还是可以在临时工作地申请?留言日期:2021-06-30
答
问
电梯检验检测机构试点
您好,总局领导。现在河北保定地区是不是电梯检测机构试点地区。现在申请电梯专项检验检测机构依据什么标准文件执行 留言日期:2021-07-01
答
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时间:2021-07-02
电梯检测机构的核准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改进电梯维护保养模式和调整电梯检验检测方式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市监特设〔2020〕56号)的规定执行,是否为试点地区请咨询当地省级市场监管部门。
问
关于新版《特种设备检验 人员考核规则》
总局领导,您好,冒昧打扰一下,新版《特种设备检验 人员考核规则》什么时候发布?谢谢 留言日期:2021-07-01
答
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时间:2021-07-02
《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考核规则》已经完成征求意见,目前正在梳理意见情况,请您及时关注我局网站。
问
容器监督检验核准项目(代码RJ3),是否可以对制造单位(许可项目C2)实施制造监督检验
我单位有第三类压力容器监督检验核准项目(代码RJ3)资质,是否可以对制造单位(许可项目C2)生产的汽车罐车、罐式集装箱实施制造监督检验?留言日期:2021-07-02
答
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时间:2021-07-02
可以。
问
现在的超大型起重机械是如何界定的?是否还存在?
我公司在某省安装一台900t通用门式起重机,该省起重机检验收费标准中有这样一条:超大型起重机械按设备合同价0.2%计收。
在2019年TSG07-2019《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实施后已经没有超大型起重机械制造许可。
请问:现在的超大型起重机械是如何定义的?是否还存在这一说法,如果有该如何界定是否为超大型起重机械?
请总局给予意见。留言日期:2021-06-25
答
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时间:2021-07-02
现在已经没有超大型起重机械的划分依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