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电话沟通解决。回复单位: 人事司 回复时间: 2021-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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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注册安全工程师相关咨询
您好,请问两个问题:1、2020年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的证书已经取得,想要申请技能补贴,怎样做?2、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以后,事业人员中级需要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教育培训吗?如果不参加,怎样参加下一步的高级工程师评审,条件很苛刻。 咨询时间: 2021-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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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电加热蒸发器检验问题
总局领导您好:《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承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有关问题意见的通知》(质检办特函【2017】1336号)文中,关于电加热蒸发器明确了以下规定:按压力容器设计的产品,其安全附件的要求还应当满足《锅规》的规定……电加热蒸汽发生器应当按锅炉办理使用登记。
请问:按压力容器设计的电加热蒸发器按锅炉办理使用登记后,检验是按照锅炉还是压力容器进行检验?留言日期:2021-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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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时间:2021-07-19
答:按锅炉进行检验。
问
电动单梁起重机、电动葫芦门式起重机、电动葫芦桥式起重机是否要求安装双限位
尊敬的总局领导: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起重机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二)在用桥式、门式起重机。2022年3月31日前,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应当对在用桥式、门式起重机加装一套不同于原配置形式的高度限位装置,确保该设备满足“双限位”装置的要求。
请问电动单梁起重机、电动葫芦门式起重机、电动葫芦桥式起重机是否也按此要求安装双限位?谢谢。留言日期:2021-07-19
答
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时间:2021-07-19
是的。请你查看一下《特种设备目录》。
问
两工地特种设备检验
请问:现在特检院可以对两工地特种设备进行检验吗?可以跨省对两工地特种设备进行检验吗?此特检院是甲类,谢谢 留言日期:2021-07-13
答
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时间:2021-07-19
持有“两工地”起重机械检验资质的检验机构可以对两工地起重机械进行检验,我局没有地域限制规定。“两工地”起重机械使用由住建部门监管,其检验要求应符合当地住建部门规定。
问
集输管道的焊工为什么要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GB50819-2013《油气田集输管道施工规范》正文9.1.1规定:焊工......应具有相应的资格证书,且应持证上岗。条文解释9.1.1规定:焊工应按照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考试要求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方可在其允许作业范围内进行焊接作业。请问:集输管道不属于压力管道,不是特种设备,为什么要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留言日期:2021-07-13
答
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时间:2021-07-19
标准问题请咨询标准归口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