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12631321

互动问答

氯乙烯的急性毒性类别划分
尊敬的领导: 现咨询一下:依据《危化品目录》,氯乙烯介质属于急性毒性类别1还是急性毒性类别2? 咨询时间: 2021-07-27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实施指南(试行)》,氯乙烯危险性类别为易燃气体,类别1;化学不稳定性气体,类别B;加压气体;致癌性,类别1A。回复单位: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二司 回复时间: 2021-07-30
特种作业目录
征求意见中的新版特种作业目录预计在什么时候发布? 咨询时间: 2021-07-22
感谢您的留言。《特种作业目录(征求意见稿)》尚未正式实施,请继续按现行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0号)规定的特种作业的范围执行。回复单位: 安全执法和工贸监管局 回复时间: 2021-07-29
建议把涉及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在网页上有专栏公布,便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时了解掌握。
我看到2020版的新的安全法公布的消息,但是我到应急部的网站上的搜索栏内未搜索到相关内容。建议政策法规司做好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的公开工作。 咨询时间: 2021-01-12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法律签署公布后,及时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和中国人大网以及在全国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载。”第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行政法规签署公布后,及时在国务院公报和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以及在全国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载。”《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部门规章签署公布后,及时在国务院公报或者部门公报和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以及在全国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载。”请关注上述刊载途径,同时我们也会及时在部网站更新。回复单位: 政策法规司 回复时间: 2021-07-29
行政处罚
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所称“以上”“以下”包含本数吗? 咨询时间: 2021-01-06
法律法规规章已有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如果没有规定,按照以下规定执行:《立法技术规范》(试行)(一)规定:24.规范年龄、期限、尺度、重量等数量关系,涉及以上、以下、以内、不满、超过的规定时,“以上、以下、以内”均含本数,“不满、超过”均不含本数。回复单位: 政策法规司 回复时间: 2021-07-29
试行法规是否还有效力?
《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试行)》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五年过去了,是否还具有法律效力? 咨询时间: 2021-02-25
《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试行)》是现行有效的部门规章。回复单位: 政策法规司 回复时间: 2021-07-29
目前在第487页, 共有933页, 共有4662条记录 第一页 上一页 485486487488489 下一页 最后一页 跳转到
一站式一体化EHS专业服务平台

咨询业务联系人:李工  18912631321

邮箱:bofety@163.com

安全专家咨询:李工  18912631321

邮箱:decy@bofety.com

商城联系人:姜工  18013477896

邮箱:jiangting@bofety.com

网站地图法律声明
Copyright © 2024 苏州博富特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苏ICP备19043284号-2. Designed by wanh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