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12631321

互动问答

冶金、桥式起重机改变使用环境
情况描述:现某使用单位有吊运熔融金属的通用桥式起重机和冶金桥式起重机各1台,现因生产原因,使用单位仅改变使用环境,原起重机不再用于吊运熔融金属,其它不变。另一使用单位有防爆桥式起重机1台,现因生产原因,使用单位仅改变使用环境,原起重机不再用于防爆环境,其它不变。根据特设局函(2020)47号文,该情况不属于改造、重大修理或者修理。 问题:1.根据使用单位提供的情况说明,定期检验时,能否按照普通使用环境中的桥式起重机的相关要求进行检验?如果能,那么需要办理告知等手续吗?2.起重机械的改造、修理或重大修理活动,需要原制造单位授权吗?修理活动需要办理告知手续吗?留言日期:2020-08-18
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时间:2020-08-18 起重机不因使用条件变化或环境的改变而改变其原有属性。你所述情况,属于改变起重机的用途,建议你与该起重机的使用登记部门、检验机构商处。
起重机设计使用年限问题
情况说明:1.根据TSG Q7016-2016第六条和附件D“起重机械安装改造重大修理监督检验项目表”、TSG Q7015-2016附件G“起重机械定期(首次)检验报告”,均有“设计使用年限”的记录。2.根据《特安法》第四十八条“、、、、、、达到设计使用年限可以继续使用的,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通过检验或者安全评估,并办理使用登记证书变更,方可继续使用。允许继续使用的,应当采取加强检验、检测和维护保养等措施,确保使用安全。” 问题:1.在监督、首次检验时能否要求制造单位必须提供“设计使用年限”这一重要参数?2.针对老旧设备,无法通过技术资料查阅到设计使用年限,能否要求使用单位联系制造单位提供“设计使用年限”相关资料?若制造单位已经不存在,这种情况该如何解决?3.针对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的设备,能否要求设备安全评估合格后才能进行定期检验?若只进行定期检验不进行安全评估,那么能否根据设备类型增加检验项目和缩短检验周期?留言日期:2020-08-18
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时间:2020-08-18 现行相应检规应认真执行。该检规是2016年7月1日实施的,以该时间节点为准,对于起重机械“设计使用年限”这一参数,之前的不再要求,之后的在监检、首次检验时应要求制造单位提供“设计使用年限”这一参数。关于起重机械安全评估问题,暂无依据。
起重机资料盖章问题
情况说明:根据TSG Q7016-2016第十三条和TSG Q7015-2016第八条,要求的资料为复印件的,应当加盖施工单位或者申请单位的公章。在实际检验过程中,制造单位为每一位代理商颁发了一枚印章(该印章没有备案,无法在各省印章查询网站查到),授以相应权限。施工单位均为制造单位,所有提供的资料均加盖代理商的印章,未加盖制造单位的公章。代理商未提供制造单位的授权书。事实上:私刻印章的现象偶有发生。针对某些制造单位,无法通过公章来判断代理商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但电话咨询制造单位时,制造单位均认可该代理商的印章(注:只要该代理商在代理其产品)。同时本人认为电话回复内容并不具备法律效力。 问题:针对此种情况,能否要求制造单位提供加盖有其备案公章的授权书,以证明代理商印章的有效性和适用范围、以及资料的真实性?或者所有提供的资料必须加盖相应单位的公章,若仅仅加盖制造单位为代理商颁发的印章,则认为该资料无效?留言日期:2020-08-18
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时间:2020-08-18 请按照检规执行。
移装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办理
您好,现在我们移装了一台门座起重机,上个使用项目当时没有办理使用登记,现在办理使用登记需要之前的特种设备移装证明。因为之前没有办理使用登记,更没有办理移装证明,如果补办是重新办理使用登记和移装证明吗,还能不能补办。或者有什么办法能办理使用登记。谢谢 留言日期:2020-08-12
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时间:2020-08-17 具体问题,请你与该设备产权单位所在地使用登记部门沟通处理。
起重机械制造资质问题
2013年,A公司获得国家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起重机械)A级资质,类别包括门式起重机,备注中明确限MG型125t及以下。随后A公司与B公司签订起重机生产销售合同,约定B公司从A公司处订购MG250/63t门式起重机一台。上述合同签订后,A公司向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提出起重机械增项申请,增项类型为门式起重机,参数区间为60t-320t,代表产品为MG型250t;后者于7日内下发受理决定书。问:(1)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受理上述增项申请后,A公司是否即可制造上述起重设备? (2)如果(1)答案为否定的,A公司何时才能对增项参数范围内的起重机进行制造?留言日期:2020-08-12
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时间:2020-08-17 请你查看原《机电类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规则(试行)》(国质检锅[2003]174号)及相应型式试验规程与细则,现《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TSG 07-2019)。具体问题,请你与相应许可办联系沟通。
目前在第847页, 共有947页, 共有4735条记录 第一页 上一页 845846847848849 下一页 最后一页 跳转到
一站式一体化EHS专业服务平台

咨询业务联系人:李工  18912631321

邮箱:bofety@163.com

安全专家咨询:李工  18912631321

邮箱:decy@bofety.com

商城联系人:姜工  18013477896

邮箱:jiangting@bofety.com

网站地图法律声明
Copyright © 2024 苏州博富特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苏ICP备19043284号-2. Designed by wanh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