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安监总办〔2017〕140号)有关规定,包括交通运输在内的八大高危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回复单位: 规划财务司 回复时间: 2023-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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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购买范围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是否属于高危行业?是否应当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咨询时间: 2023-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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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安全工程师是否可以在评价报告上签字
我们公司有评价资质有安全评价人员、注册安全工程师、省市专家。按1号令要求项目均由符合专业二级安全评价师作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为一级安全评价师,负责所有报告公司级的审核把关工作。此次对于行业内争议较大的问题:注册安全工程师是否可以参与高危和非高危安全评价全流程工作?注册安全工程师在评价报签字页进行签字是否具有法律效应?请给予准确答复 咨询时间: 2023-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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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应急部令第1号)关于安全评价师的规定,是申请安全评价机构资质的基础条件之一,其他与安全评价机构存在法定劳动关系或劳务关系的各类技术人员(含注册安全工程师),均可依法开展与其专业能力相匹配的安全评价活动,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回复单位: 规划财务司 回复时间: 2023-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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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条件的问题
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第二章第十六条写明注册安全工程师受到刑事处罚的,执业证颁发机关收回执业证和执业印章,并办理注销注册手续。 之前有人提问有案底是否可以注册,贵司回复符合条件可以注册。那前项规定是否可以理解成仅在成为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之后,受到刑事处罚会受到相应的处理,而有案底在身,只要满足条件是可以注册成为注册安全工程师的。烦请回复,致谢。 咨询时间: 2023-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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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电话沟通解答。 您好!感谢您对注册安全工程师工作的关注! 根据《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应急〔2019〕8号)第十七条,申请注册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二)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三)受聘于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安全工程技术类岗位或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从事安全生产专业服务;(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龄不超过70周岁。 申请人受到刑事处罚执行(含缓期执行)完毕后,符合上述申请注册条件的,届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具体要求可参考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系统注册说明(网址:http://rmocse.chinasafety.ac.cn/help/manuals.html)回复单位: 人事司 回复时间: 2023-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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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成绩有效问题
我是2021年参加的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2021年的考试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技术基础》《实务》三科合格,《安全生产管理》没通过,2022年的考试《安全生产管理》仍未通过。请问:2023年《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技术基础》《实务》的考试成绩是否继续有效,2023年可否只考《安全生产管理》?谢谢! 咨询时间: 2023-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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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电话沟通解答。 您好!感谢您对注册安全工程师工作的关注! 根据《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应急〔2019〕8号)第五条,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4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 根据《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应急〔2019〕8号)第八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的考务工作。 按照您描述的情况,2021年通过的3个科目合格成绩2023年仍然有效,2023年可只报考《安全生产管理》1个科目。职业资格考试成绩管理有关事宜,建议咨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联系电话:010-87901800、84237767)回复单位: 人事司 回复时间: 2023-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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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成绩的疑问
您好,我是连续参加3次注安考试的考生去年因疫情停考,实际已4年,注安中三科已在考试前两年通过,仅剩实务未通过且最近两次成绩均为59分,听说有人连续三次59分。某一科连续两年或三年考59分的概率是极低的,是否存在为控制通过率而降分控分的情况?能否对连续两年或三年主观题实务科目为59分的考生开展一次真实的核查或鉴定?或给予政策扶持?为应急系统输入更多的人才,使安全领域的从业人员具备更大的发展空间。 咨询时间: 2023-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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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电话沟通解答。 您好!感谢您对注册安全工程师工作的关注! 根据《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应急〔2019〕8号)第八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的考务工作。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人社厅发〔2021〕18号)第三十七条,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应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0天内,向省级人事考试机构提出成绩复查申请。 建议您向省级人事考试机构提出成绩复查申请,联系方式详见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cpta.com.cn/question/46.html)。回复单位: 人事司 回复时间: 2023-03-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