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12631321

互动问答

承压热水锅炉做常压系统使用,是否需要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请问:承压热水锅炉做常压系统使用,通过开式高位水箱定压,是否需要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留言日期:2021-09-07
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时间:2021-09-09 不需要。
锅炉受压元件采用境外牌号材料的问题
您好! TSG 11-2020《锅炉安全技术规程》“2.7 锅炉受压元件采用境外牌号材料 (1)应当是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告的境外锅炉产品标准中允许使用的材料牌号;”此处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告”是哪个公告?哪里可以查询到?是否不在公告内的境外牌号材料不能用于锅炉受压元件上? 谢谢! 留言日期:2021-09-07
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时间:2021-09-09 原质检总局许可办2016年第19号公告《关于申请使用境外产品标准的公告》。https://english.selo.org.cn/News_View.aspx?id=156。
锅炉范围内管道
请问领导:锅炉范围内管道定期检验应由管道检验师检验还是由锅炉检验师进行检验? 留言日期:2021-09-07
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时间:2021-09-09 都可以。
对《锅规》注1-4答复的追问
总局领导您好!谢谢您对《锅炉安全技术规程》注1-4条款执行疑问的答复,按照您答复的“注1-4中所述动力管道应按压力管道设计,监检机构及人员应具备相应压力管道监检资质,安装监检报告应单独出具”,是否与《锅规》释义中所述“可以按照压力管道相关要求进行安装监督检验和定期,也可以参照锅炉范围内管道要求与锅炉一并进行安装监督检验及定期检验”不一致?如果按照压力管道设计、检验,后边那句“也可以参照锅炉范围内管道要求与锅炉一并进行安装监督检验及定期检验”如何理解和执行?定期检验如何进行?谢谢!留言日期:2021-09-01
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时间:2021-09-06 留言所述问题应按照《锅炉安全技术规程》注1-4“锅炉管辖范围之外的与锅炉相连的动力管道,可以参照锅炉范围内管道要求与锅炉一并进行安装监督检验及定期检验”规定执行,从事留言所述动力管道检验的机构及人员应具备相应压力管道或锅炉检验资质;其检验报告可以单独出具,也可以包含在锅炉检验报告中,但应标明动力管道范围;使用登记可以单独办理,也可以随锅炉一同办理。
锅炉操作人员
总局领导: 您好,现有一台电站锅炉以外的有过热器的A级蒸汽锅炉,问题1、锅炉操作人员是配备G1还是G2证?问题2、G2能覆盖(操作)G1证吗?有相应的法规标准吗?留言日期:2021-08-30
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时间:2021-09-06 1.取决于锅炉是否为电站锅炉;2.不能。
目前在第625页, 共有822页, 共有4110条记录 第一页 上一页 623624625626627 下一页 最后一页 跳转到
一站式一体化EHS专业服务平台

咨询业务联系人:李工  18912631321

邮箱:bofety@163.com

安全专家咨询:李工  18912631321

邮箱:decy@bofety.com

商城联系人:姜工  18013477896

邮箱:jiangting@bofety.com

网站地图法律声明
Copyright © 2024 苏州博富特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苏ICP备19043284号-2. Designed by wanh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