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时间:2023-03-21
回复:请按《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21-2016)的相关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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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容器材料源地验收
目前容规未规定是否可以在材料制造单位源地验收材料。能否参考锅规进行材料源地验收签字确认代替入厂材料验收。
留言日期:2023-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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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有关压力容器试设计文件的咨询
总局领导你们好:
某单位具有D级压力容器制造(含设计)许可资质,现欲将压力容器制造(含设计)许可资质升级到A2。根据《TSG 07-2019》注C-2规定,制造单位进行压力容器设计的,试设计文件应当覆盖其制造许可的设备品种范围。依据单位许可的设备品种范围需要准备热交换器、塔式容器、分离容器和反应容器四类试设计文件。
现想咨询一下:这四类试设计文件中 ,是全部都必须为第三类压力容器(A2),还是其中至少有一套为第三类压力容器(A2),其它为D类压力容器就可以了呢?谢谢回复!
留言日期:2023-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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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时间:2023-03-21
回复:《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TSG 07-2019)注C-2已明确“申请固定式压力容器规则设计(金属容器)的设计单位,提供的4套试设计文件中至少1套为第三类压力容器”。
问
关于《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一百条第二款矿山井下使用特种设备的定义
请问总局领导,关于《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一百条第二款矿山井下使用的特种设备的定义问题,对于矿山安装在井上、供井下开采使用的特种设备,如安装在井上的空压机空气储罐,通过管道向井下输送压缩空气,用于井下开采使用。此类设备是否属于“矿山井下使用的特种设备”?市场监管部门是否有对其安全监管的职权?
留言日期:2023-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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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时间:2023-03-21
回复:矿山井下使用的特种设备,不属于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监管。
问
直埋夹套管的管件是否需要制造检验
尊敬的领导您好,根据质检办特【2015】675号文,直埋夹套管不纳入《特种设备目录》范围,不需进行制造许可、型式试验或制造监检。但业主单位以工厂化预制管段来要求进行制造检验,请问总局领导,直埋夹套管中的管件(例如由两根无缝管和一个推制弯头焊接而成的弯头管件,无缝钢管和推制弯头等压力管道元件均采购自有制造许可的厂家)是否属于工厂化预制管段范畴,制造过程中是否需要制造监检。
留言日期:2023-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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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时间:2023-03-21
回复:根据《特种设备目录》、《质检办特〔2015〕675号》,直埋夹套管不纳入《特种设备目录》范围,不需进行制造许可、型式试验或制造监检。直埋夹套管所用钢管和弯头、三通等压力管道元件,其制造单位应按照《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TSG 07-2019)要求取得相应许可,产品应按相应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型式试验,其制造过程应按照《压力管道监督检验规则》(TSG D7006-2020)要求进行监督检验。
问
流动作业特种设备
总局领导:您好!
现我单位在受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业务过程中,遇到问题需要您的指点:
使用单位为北京水木公司(营业执照注册地址为北京),有固定式压力容器在农安县伏龙泉镇使用,主要用于给松原油田设备进行加压处理,这种情况,是否可以认定为“流动作业”的特种设备,因此需要到产权单位注册地(北京)办理,谢谢!
留言日期:2023-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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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时间:2023-03-21
回复:流动作业的特种设备(起重机械除外)是指移动式压力容器、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不需要拆卸、重新安装即可流动作业的特种设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