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时间:2023-03-28
回复:有色金属管件制流量计(壳体)不需要进行制造监检,验收请按相关要求执行。
互动问答Interactive Q&A
互动问答
问
有色金属流量计
总局领导好:
咨询一下关于有色金属材料制造的流量计(壳体)制造监检事宜。流量计的结构型式为科里奥利质量流量计。TSG D7006-2020标准释义中第8页注明“有色金属管件制流量计不需要制造监检”。该种流量计由有色金属管子、有色金属弯管、法兰等管道组成件焊接成一体。请问该种有色金属制造的流量计(壳体)是否需要制造监检。谢谢。
留言日期:2023-03-22
答
问
压力管道改造与新增
领导好,想咨询2个问题,第一,压力管道改造长度是按原来改造统计,还是设计变更的统计,如一根压力管道原长度是80米,改造其中50米,改造完成后这50米管道变成70米,这根改造完成就是100米,那改造长度是算50米还是70米还是说100米?第二,在一根压力管道上新增长度5米,如一根压力管道原来长度是20米,新增5米,新增完成后这根长度为25米,这根压力理工大需报施工检监吗?麻烦领导回复,谢谢 !
留言日期:2023-03-23
答
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时间:2023-03-28
回复:一次性更换相同介质的管道总长度大于100米的改造或者重大修理过程(应急抢修的管道施工过程除外),需要进行监督检验。
问
移动式压力容器
《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5-2011)中5.10(5)规定:除应急救援情况外,禁止移动式压力容器之间相互装卸作业,禁止移动式压力容器直接向气瓶进行充装;
请问移动式压力容器是否可以经过减压设备调压后向用户供气(用户无气瓶)?
留言日期:2023-03-23
答
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时间:2023-03-28
回复:移动式压力容器临时作为固定式压力容器使用、改造为固定式压力容器使用,应分别满足《TSG R0005-2011》2号修改单中一、6和一、9条的要求。
问
压力管道外输的定义
总局领导,再次请教一下,上次贵局回复称油田的集输管道外输之前都不是压力管道,那么请问这个外输是指输到外部单位吗?输到我们公司自己内部的另一个单位算不算外输?谢谢压力管道外输的定义留言日期:2023-03-23
总局领导,再次请教一下,上次贵局回复称油田的集输管道外输之前都不是压力管道,那么请问这个外输是指输到外部单位吗?输到我们公司自己内部的另一个单位算不算外输?谢谢
留言日期:2023-03-23
答
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时间:2023-03-28
回复:集输管道不在《特种设备目录》中压力管道类别中,相关要求请咨询相应主管部门。
问
充装在检验时未更换瓶阀气瓶定性问题
领导好,2023年2月,我局在对辖区内某液化气站检查时发现该站充装的气瓶瓶阀制造年月2018年4月,设计年限5年,气瓶已经过检验合格。
进一步调查得知,2022年12月,气瓶检验单位在对上述气瓶检验中,未按TSG23-2021《气瓶安全技术规程》“9.2(4)应当对气瓶和瓶阀逐只进行检验,对气瓶下次检验日期以前超出设计使用年限的瓶阀予以更换,及时、真实地填写检验记录,并且出具定期检验报告;”规定及时更换瓶阀。
请问:1、上述气瓶瓶阀按照自身设计年限来看,尚未过期,但按照下次检验日期2026年来看,是超出设计使用年限,此类气瓶是否可以定性为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气瓶?
2、如是,对该站是否可以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九条定性为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气瓶进行充装违法行为,并依据该法第八十五条规定予以处罚?
谢谢!
留言日期:2023-03-23
答
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时间:2023-03-28
回复:1.气瓶检验应按《气瓶安全技术规程》(TSG 23-2021)第9章相关要求执行。2. 涉及行政相对人的违法判定及处罚问题,不宜采用公众留言的方式答复,请你们按照行政处罚的程序,组织研究处理意见。对法律法规理解不一致的,请按照程序行文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