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12631321

互动问答

检验检测报告编号查询更新
关于检验检测报告编号查询网站更新已经很久了,请问什么时候可以更新完成。第二个问题,现在查验检测报告真伪应该去哪里查询
于近期暂停具体可查阅留言,该编号信息自愿上传并自助查询,不可单独作为判断报告真伪的依据,我们已在对该功能升级维护,尽快恢复服务。报告真伪现无法单纯通过查询进行判断,需结合报告内容、样式、机构能力等信息判断,并与出具报告的检验检测机构联系进行核实。
检测报告编号和内容问题
请问在贵局的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可否通过关键字检索查询到产品(商品)的检测报告编号?并通过检测报告编号进一步在平台中查询到检测报告内容和报告的全文?
报告编号上传与查询现均处暂停状态,根据现存法律法规,检验检测机构无需对所出具的报告内容进行备案,该平台不要求机构上传报告,无法查询相关内容。
对新版《游览船服务质量要求》标准的一些意见
1、对于“客船”、“游览船”等有法定定义,不宜自行再定义,表述与交通部法规不一致: 新标准中“3.1”: “游览船”定义为“设有观光区域,航行于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等区域内,为游客提供游览、观光、休闲娱乐等服务的客船” “注:客船是指能源燃料为动力的载客量大于12人的船舶”。 国家海事局《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19)》对于船舶类型有明确定义,各船船型在船检证书的船舶类型一栏中明确注明,类型不同要求也不同。见总则篇11,船舶类型定义 2、新标准“5.1 服务设施设备”: “客舱布局适于观光”“设置无障碍通道”“无障碍厕位”“观光空间不存在视线遮挡”等这些布局在船舶建造时设计总布置图中已明确,根据现行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客船后期改建很难通过审批,这些不应作为基本要求项。 3、“5.1.2中在驾驶室、员工会议室、机舱等员工公共区域张贴应变部署表”, 这在交通领域只是对船员的基本安全要求,不应列入服务设施设备要求。 4、“5.1.9救生衣美观” 《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19)》第五篇船舶安全 法规对救生衣有强制要求,包括型式、颜色,“美观”两字欠妥 5、“应按照游客人数的35%配备儿童救生衣”出处? 法规:②旅游船和设有开敞观光甲板的游览船还应增配不少于船上总人数25%的救生衣(其中成人20%,儿童5%)④每艘客船应增配不少于船上乘客总数10%的儿童救生衣(不允许儿童登乘的客船除外);其中,旅游船和游览船如载运儿童的数量更多时,其经营人应根据载运儿童的人数,为每个儿童配备(或调配)1件救生衣 6、6.2.5船上标识的图形符号应符合GB/T10001.1....的规定。 船上标识符号 与 GB/T 10001.1-2023 中的公共信息图形符号在设计目的、使用环境和规范依据上存在本质不同,二者不冲突而是适用于不同系统和场景。 GB/T 10001.1-2023 广泛应用于机场、车站、商场、景区等陆地公共空间 。而船舶上的标识符号则属于海事安全与操作专用系统,遵循国际海事组织(IMO)、SOLAS公约及国内船级社等技术规范 。 7、“5.4.8应制定和完善突发船舶油污染、船舶水污染等应急处置预案,并配备船上废水、废油回收设施,严禁直排入水” 这在交通领域是对船舶安全与防污染的强制要求,不应列入服务场所卫生环境要求。 8、“6.4.2”“提供餐饮服务的游览船,应符合以下要求: a)具备餐饮许可证、卫生许可证”, 根据相关政策法规调整,原先分别管理的食品卫生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等,已统一整合为“食品经营许可证”。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客船也不需办理《卫生许可证》 9、“5.17宜提供手机等移动设备充电服务,并实现免费无线网络覆盖” 无线网络对于游览船服务质量的要求是不是苛求了点。船是移动的,船上网络不像岸上是固定光纤,自身所能接到的网络也是无线的,带宽受限制,有些湖泊局部区域甚至无信号,有些通过卫星信号转换,价格比较昂贵,实现不了免费这个概念。 10、“5.1.8提供夜航服务的游览船,应配备夜景照明设备” 如是基本要求,“夜景照明设备”改为“夜间照明设备”更妥 11、参考文献引用不当: (3)船用救生衣包括海船、内河船,海船的要求大于内河船,而游览船大多为内河船。内河救生衣在《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19)》第五篇船舶安全另有规定; (17)游艇安全管理规定 游艇与游船是两个范畴,安全管理标准完全不同
您好!您咨询的《游览船服务质量要求》(GB/T 26365-2025)由文化和旅游部管理,全国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关于具体技术问题,您可咨询全国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联系电话:010-65201450。另外,此国家标准已批准发布,您可在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std.samr.gov.cn/)国家标准实施信息反馈板块提交意见建议,具体子站为“意见征集—国家标准实施信息反馈”(std.samr.gov.cn/gb/gbOpinion)。感谢您对标准化工作的关心!
是否可以规定单独使用引号时须使用双引号?
国标GB/T15834—2011《标点符号用法》(General rules for punctuation)中并没有规定或建议单独使用引号时使用双引号,甚至可以说,除了4.8.3.4提到“当引号中还需要使用引号时,外面一层用双引号,里面一层用单引号。”外,国标并没有提及其他关于单引号与双引号在定义上与使用上的区别,也并没有做相关限定。但,目前单独使用引号时使用双引号已经成为了常识和共识,是否可以考虑在国标中规定或者建议单独使用引号时使用双引号?
您好!您咨询的《标点符号用法》(GB/T 15834-2011)由教育部管理,全国语言文字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您可联络全国语言文字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供具体建议,联系电话:010-65592927/65592909。此国家标准已在修订过程中,感谢您对标准化工作的关心!
推荐性国家标准采用团体标准
请问推荐性国家标准彩信团体标准,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您好!《推荐性国家标准采信团体标准暂行规定》(以下称《规定》)于2023年8月发布实施。为配合《规定》实施,市场监管总局标准技术司组织开发了“推荐性国家标准采信团体标准项目申报系统”(以下简称“采信标准申报系统”),http://zxd.sacinfo.org.cn/adoptTB/register/xmsb。 符合团体标准化良好行为标准的社会团体可以通过采信标准申报系统,提出采信申请。社会团体需按照操作提示注册账号,并依据《规定》要求,提交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团体标准化良好行为评价的证明、团体标准及其编制说明的纸质文本和电子版文本、采信建议书等有关材料。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将组织开展采信申请评估、评估结果公示等工作,评估通过后下达推荐性国家标准计划。相关规定详见《规定》要求。 感谢您对标准化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目前在第2页, 共有822页, 共有4110条记录 第一页 上一页 12345 下一页 最后一页 跳转到
一站式一体化EHS专业服务平台

咨询业务联系人:李工  18912631321

邮箱:bofety@163.com

安全专家咨询:李工  18912631321

邮箱:decy@bofety.com

商城联系人:姜工  18013477896

邮箱:jiangting@bofety.com

网站地图法律声明
Copyright © 2024 苏州博富特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苏ICP备19043284号-2. Designed by wanh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