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标准化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相关规定,企业生产的产品、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企业公开标准的技术要求。 根据《标准化法》第三十六条相关规定,企业生产的产品、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其公开标准的技术要求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该产品在包装上印制了推标标准号但没标注年份,默认为产品执行现行有效的推荐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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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关于推荐性标准法律法规的咨询
总局领导,您好!
国家标准化法 第二十五条 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服务,不得生产销售主口或者提供。
在销售方面,标准化法只是禁止销售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对推荐性标准是否能销售,好像没有明确。
如果该产品在包装上印制了推标标准号但没标注年份,在新的推标实施后,按照旧的推标生产的商品还能销售吗?是否违法相关法律法规?
如果存在合规问题,是否可以在旧的推标实施的时候,通过加年份号避免?
答
问
国家标准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理解
《国家标准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国家标准发布后实施前,企业可以选择执行原国家标准或者新国家标准。这里只说明了企业。请问非企业法人单位,例如事业单位法人是否适用这一条款?
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服务,不得生产、销售、进口或者提供。《国家标准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推荐性国家标准鼓励采用,在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公共服务、社会治理和政府采购等活动中,鼓励实施推荐性国家标准。非企业法人单位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应符合上述要求。
问
咨询检验检测智慧监管能力提升攻坚行动方案
感谢总局的答复:“《检验检测智慧监管能力提升攻坚行动方案》发文对象为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不向公众正式发布。新闻稿可在市场监管总局网站获取。”
作为检验机构,目前有关注到市场奖总局的新闻稿,所以想关注学习下《检验检测智慧监管能力提升攻坚行动方案》。那现在总局网站不发布,检验机构怎么取得该方案?是检验机构自己向本地市场监管局索要吗?还是检验机构不能查看该方案的具体内容?目前在其他一些非官方网站能查询到该方案,但是由于不能保证文本的权威性和完整性,不敢随意拿来应用。(就像检验机构采购检验标准文本一样,都是需要正式版本,确保正版权威)。请问,现在检验机构如何获取权威的方案。谢谢。
答
内容仅涉及对发文对象的工作安排,不涉及检验检测机构。
问
咨询检验加测智慧监管能力提升方案
感谢总局的答复:“《检验检测智慧监管能力提升攻坚行动方案》发文对象为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不向公众正式发布。新闻稿可在市场监管总局网站获取。”(
作为检验机构,目前有关注到市场奖总局的新闻稿,所以想关注学习下《检验检测智慧监管能力提升攻坚行动方案》。那现在总局网站不发布,检验机构怎么取得该方案?是检验机构自己向本地市场监管局索要吗?还是检验机构不能查看该方案的具体内容?目前在其他一些非官方网站能查询到该方案,但是由于不能保证文本的权威性和完整性,不敢随意拿来应用。就像检验机构采购检验标准文本一样,都是需要正式版本,确保正版权威)。请问,现在检验机构如何获取该方案。谢谢。
答
内容仅涉及对发文对象的工作安排,不涉及检验检测机构。
问
关于防火门认证页面及检测报告无法查询的问题咨询
您好!
我单位受工地验收方委托,在平台查询防火门自愿性认证信息时,发现平台认证页面无法正常显示、无法查询认证报告页面;同时相关产品检测报告显示系统升级,无法查看与下载。
上述情况影响工地正常验收流程,恳请贵单位协助核实原因,告知恢复查询时间及升级期间临时查询渠道,以便配合验收工作。
谢谢!
答
认证结果信息由颁发证书的认证机构提供,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由认证机构负责,如有疑问请联系认证机构。检验检测报告验证也需与出具报告的检测机构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