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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动问答

关于危废全生命周期称重有偏差的咨询
我司为垃圾焚烧企业,根据省厅苏环办【2020】401号文要求,我司使用全生命周期设备终端及平台对单位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垃圾焚烧企业主要产生的危废为垃圾焚烧飞灰,根据环评批复要求,垃圾焚烧飞灰通过我司现场通过螯合稳定化达到GB16889各项指标要求,运输至专用填埋场安全填埋。从产生到运输至填埋场完成填埋整个过程一般3天左右,共经历三个地磅进行称重:1、产生处地磅(量程1吨)2、装车后出厂地磅(量程50吨)3、填埋场接收地磅(量程150吨)。在此期间因存放期间的水份挥发以及地磅间误差,会导致平台产生量与填埋场接收地磅称重量有一定的偏差,请问危废全生命周期平台上的重量是否允许有偏差,如果允许,允许偏差范围是多少。 提交时间: 2021-12-03 13:47:32
回复日期: 2021-12-08 08:59 内容回复: 您好,考虑到地磅过磅误差及水分蒸发等原因,系统允许移出量和签收量正负误差控制在5%范围内。
母液焚烧炉、废水焚烧炉NMHC是否需折算,监测因子如何确定
企业使用母液焚烧炉、废水焚烧炉,环评中的监测因子包括NMHC、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氟化氢、氯化氢、一氧化碳,无重金属因子。根据环评NMHC执行地标《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其他因子执行《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1、参照GB37822-2019要求,利用固废焚烧炉焚烧处理有机废气的,烟气基准含氧量按其排放标准执行。那么请问母液焚烧炉、废水焚烧炉排口的NMHC是否需要使用基准氧含量折算呢?2、该企业属于农药生产企业,自行监测执行《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农药制造工业(HJ 987-2018)》要求。环评中未要求监测重金属因子,那么母液焚烧炉、废水焚烧炉排口是否需监测全部重金属因子。 提交时间: 2021-12-02 15:59:47
回复日期: 2021-12-07 09:31 内容回复: 一、参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10.3.3的规定,焚烧炉排口的NMHC需要使用基准氧含量折算。 二、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农药制造工业》 (HJ 987—2018) 5.2废气排放监测中表2的规定,焚烧炉需要每月自行监测重金属因子。 答复单位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噪声源噪声监测
对噪声源噪声监测应按照什么检测方法进行监测? 提交时间: 2021-12-01 11:12:50
回复日期: 2021-12-03 16:14 内容回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环境噪声,是指在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中所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本法所称环境噪声污染,是指所产生的环境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并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噪声污染防治重点是管控对外界的影响,并不针对单一噪声源。现行噪声排放标准主要包括《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铁路边界噪声限值及其测量方法》GB 12525-1990、《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等,上述标准中均规定了测量方法。
辐射豁免申请
辐射豁免如何申请?三类射线装置是否需要、可以申请辐射豁免?咨询到第三方称目前豁免申请暂时暂停了,是否有相关文件? 提交时间: 2021-09-26 15:42:48
回复日期: 2021-09-28 15:41 内容回复: 辐射豁免办理请登录:江苏政务网——省生态环境厅旗舰店——办事服务——我要申报——射线装置、放射源或者非密封放射性物质豁免备案证明;射线装置豁免依据《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 18871-2002)判定;符合条件的豁免申请没有暂停,我厅正常办理。 答复单位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如何查询[辐射安全许可证]真伪?
如何查询[辐射安全许可证]真伪?,最好有网站可供公众查询 提交时间: 2021-09-27 09:16:30
回复日期: 2021-09-28 11:24 内容回复: 您可以通过“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网站查询许可证公开信息。 网址为:http://rr.mee.gov.cn/rsmsreq/login.j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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